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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省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42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省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和监督实施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省投资项目的计划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确保及时准确申报中省投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下达项目,现就加强中省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中省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抓中省投资项目储备的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推进项目储备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学习,研究政策。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认真分析、研究行业发展动态、制定项目申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和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调度和处理项目建设征拆安置、要素保障、机制建设等重大问题构建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建设常态化机制。

(三)统筹协调,抓好前期。单位要把项目前期工作做为项目储备工作的头等大事,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协调、同推进、同落实。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环评、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建立中省投资项目储备库

(四)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接到中省投资项目及行业系统项目申报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将储备好的项目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呈报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及时报送县发改局备案汇总,由县发改局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项目上报前,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项目上报中,要落实专人负责,动态跟踪;项目上报后,要及时掌握结果,推进落实。在对上沟通协调中,如需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面进行对接协调的,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全力支持,切实提升项目申报争取成功率。

二、强化责任,切实抓好中省投资项目的监督实施工作

(一)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进行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做好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查和监督问责,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要督促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强化项目日常调度。各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审核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计划下达的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逐级报送;每年12月20日前,对本单位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预算内投资完成、地方投资到位、项目建设进展、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情况。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竣工情况,并将项目销号。

  (四)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建设质量,切实发挥预算内投资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