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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36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贺安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张进胜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满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发改和科技局副局长

曹志伟  县教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闫多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高廷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梁正春  县卫健局副局长

柴俊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亚琴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生朴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赵发金  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县工贸局主任科员

冯泉聚  环保局副局长

    县气象局副局长

高鹏程  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赵玉亮  武警子洲中队中队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希  子洲供电局主任

吕红俊  子洲火车站站长

王世仁  县慈善协会会长

柴小兵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刘满红同志兼任。

二、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县发改和科技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

县教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并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县工贸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工业企业应急管理、有关产业安全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享受临时救助补助。

县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县资源规划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全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普查、详查、排查和调查评价工作;指导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灾搬迁工作;指导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和防灾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

环保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协助实施。

县住建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县交通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发生灾害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高速公路、国道和农村公路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水利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畜牧业疫情疫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县卫健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县林业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

县统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武警中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参与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电力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子洲火车站: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所辖铁路及其设施的安全和抢修,优先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

县慈善协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