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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市政府补贴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22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市政府补贴化肥供应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规范政府补贴化肥销售方式,堵塞销售过程中的漏洞,根据榆林市供销合作社、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化肥供应政府补的通知》(榆政供销发202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20年市政府补贴化肥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品种与数量

2020年,市政府补贴化肥分配给我县12230吨,其中:尿素4270吨,二铵154吨,碳铵2671吨,磷肥2523吨,测土配方专用肥1513吨,有机-无机复混肥1099吨。

二、工作程序

按照市政府要求,2020年市政府补贴化肥统一实行先分配指标到户,后供应的方式补贴化肥由县供销社牵头,县程远农资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调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县供销社分配的指标(附件1),按照本辖区各行政村的耕地和人口等情况,将指标分配到各行政村(附件2),各行政村根据本村的实际种植情况将指标分配到种粮户(附件3并在本村公示。

县市补化肥供应从3月15日开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务必于3月15日前将附件2送县供销社将附件3送程远农资有限公司,程远农资有限公司将附件3下发到各化肥供应网点,按照市上的规定的化肥价格,由种粮农户到指定的化肥供应网点购买市政府补贴化肥。碳铵、磷肥、二铵、复合肥供应5月15日结束,尿素供应6月20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政府补贴化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种粮农民的关怀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一名分管副职具体抓,确保政府补贴化供应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在全县范围通报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市政府补贴化肥各乡镇指标分配表







单位:吨



 品名
  数量    
        
乡镇

尿素

二铵

碳铵

磷肥

测土配方
专用肥

有机-
无机
复混肥

合计

双湖峪

280

40

240

190

80

40

870

何家集

220


200

140

80

40

680

老君殿

240


180

140

80

40

680

裴家湾

220


150

140

80

40

630

淮宁湾

220


150

140

80

40

630

苗家坪

380

30

160

140

80

40

830

三川口

210


130

140

60

40

580

马蹄沟

200


140

140

60

40

580

电市

200


140

140

60

40

580

周家硷

220


70

140

140

40

610

砖庙

220


80

180

60

40

580

驼耳巷

320


80

100

60

40

600

瓜则湾

200


140

160

80

40

600

李孝河

200


160

100

60

40

560

水地湾

200


160

100

60

40

560

马岔

280

30

200

160

80

40

790

槐树岔

200


130

120

80

40

570

高坪

180


80

100

60

40

460

农业局

40

30

81

53

140

199

543

农技中心

40

24



33

180

277

合  计

4270

154

2671

2523

1513

1099

1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