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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03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内容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详见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进行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年度报告公开要求

(一)公布时间。各单位编制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1月16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网站发布。各单位通过子洲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报送备案。各单位于2020年1月20日前,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子洲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五楼501室)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izhouzf@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编制年度报告时,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模板电子版请在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下载)规范编制。县司法局负责报送第二十条第(一)项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报送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县财政局负责报送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条第(六)项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填报。

(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既要总结2019年本单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也要客观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年度报告要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写

联系人:王瑞    电话:0912-7231061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