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办发〔2019〕151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保障好、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结合市级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现将《子洲县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通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数字化服务、服务手段创新等举措,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单位提出,经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