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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设立 “扶贫专线”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设立 “扶贫专线”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搭建好政府与群众交流的直通车,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接受全县人民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建言献策,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决定设立“扶贫专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贫专线”办公电话

我县扶贫专线号码为:0912—7221745(白)/7231278(夜),专线2017年5月8日正式开通后,将实行24小时值守“扶贫专线”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201办公室。 

    二、“扶贫专线”工作需知

    (一)受理范围。有关扶贫惠农支农政策、措施的咨询;对全县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扶贫工作的职责、办事程序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挤占、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问题,以及扶贫相关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款捐物。

    (二)办理程序。“扶贫专线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将反应问题转办到涉及乡镇(街道)或部门负责办理。群众来电中情况紧急、时限性强的来电,按“急事急办”原则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或部门办理;需要转送原来电内容的,复印留存后,再将来电记录函转承办乡镇或部门。

    (三)工作时限。承办单位对咨询建议类来电,自收到“扶贫专线”办公室转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调查处理类来电原则上20个工作内给出答复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能解决的应明确解决落实时限。对内容重要、时间紧急的留言,本着特事特办、为民解忧原则,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程。

    (四)督查制度。专线将推行回访督查制度,根据承办单位对群众来电办理回复情况和报“扶贫专线”办公室备案情况,进一步加大具体事项的回访督查力度,扶贫办将定期抽查办理情况,不定期选择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回访督查或专项督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为杜绝恶意重复来电信息,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专线对群众反映的事项不明确、又无法联系来电人员的一律不予处理。

    三、“扶贫专线”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组建专班,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办抓落实。同时,要将“扶贫专线”这一工作举措作为当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为及时掌握群众来电反映问题的办理、回复情况,县“扶贫专线”办公室专门建立群众来电管理台账,随时跟踪督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及时率、回复质量、解决问题的成效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按季度和年度适时进行通报。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将组建工作督查组定期抽查办理情况,不定期选择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回访督查或专项督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