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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贫困家庭省外就读大学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和县扶贫办、财政局《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的报告》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农村贫困家庭省外就读大学生助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中登记在册,被2016年省外三批本科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助学项目的考生凭本人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和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在校证明、本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到所在乡(镇)、办事处申请,并填写《陕西省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

(二)在资助对象选择中时,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孤儿、残疾、少数民族及特困家庭应届本科生优先考虑。凡是享受到其它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不再享受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免学费的本科以上学校(如部队、警察等院校)及境外学校,不得享受农村贫困家庭省外就读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

(三)各乡(镇)、办事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本科生按照一生一档的要求,对申请助学项目的大学生申请表及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在校证明、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户主及本人)、本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复印件和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县扶贫办。

(四)申报资助项目的2016年省外就读应届大学生必须在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工作中全部登记在册。对有户主无子女或申请大学生单立户无户主经考察不实的不予扶持。

(五)各乡(镇)、办事处对申报助学项目的大学生要严格审查,认真把关,确保让真正需要扶持的2016贫困家庭省外就读应届大学生得到实惠。

附件:

附件1: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省外就读大学生助学申请表.doc

附件2:子洲县2016年农村贫困家庭省外就读大学生助学项目汇总表.xls

子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