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规范性文件/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政发2019〕16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子洲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纪委监委对市县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子办字〔2019〕19号)文件第11条,为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按期竣工、效益显著、健康发展,实现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县加快追赶超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项目建设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相结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动力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对子洲县巡视中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要把中省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始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纪律,主动防范和控制项目建设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大限度确保项目不出现违规、烂尾、闲置、举债等不良现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项目谋划

(一)强化项目储备。发改部门按照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牵头建立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库,抓好储备库项目的动态管理,做到“策划包装一批、申报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确保项目无缝衔接。列入年度新建重点项目原则上应从储备库中产生。

(二)强化项目决策。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和重大事项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投资〔2019〕214号)文件精神,中省预算、专项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和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审批、核准、批复、审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执行项目决策评估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并与我县现有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同步进行。社会稳定风除评估由县政法委组织完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防范社会稳定风除;咨询评估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评估。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形成咨询评估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1亿元(含1亿元)以上特别重大的项目应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中省市系列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国家经济发展新方向,精准掌握政策投资领域,研究吃透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在申报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制度、确保质量,最大限度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效益,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新格局。

四、落实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工作制度。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继续执行“子洲县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简称项目办),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落实项目建设县级领导包抓制度。依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子政办发〔2016〕11号),指导、督促项目推进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工作。项目包抓领导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调度会,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听取业主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即时协调解决制约项目推进建设的具体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推进“八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实施方案、一套保障体系、一张时间表、一个责任状。切实把责任落实在一线、调度进行在一线、服务到位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按时完成。

(二)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做好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环评土地用水等审批手续办理等,确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确保项目能如期开工建设。二是项目建设实行月调度、季点评制度,项目办每月进行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扬先进、通报后进。三是健全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运营制度。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的验收、决算审计以及交付使用和管理运营制度等。从申报、建设到运营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确保把项目建设中的不规范、烂尾、举债、超标等情况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三)强化项目建设督查力度。由两办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统计等宏观部门组成督查小组,依法每季度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预决算等有关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汇报领导小组或主管领导,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子洲新闻、子洲微讯公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

(四)加大问效考核力度。将重点项目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绩、评价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在单位全年考核中占有一定分值。县考核办、两办督查室、发改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重点项目建设年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政府投资管理、向上争取资金力度、项目日常调度、项目建设环境保障、项目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县委、县政府对每年重点项目建设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两次以上均为后进的单位、责任人,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启动“三项机制”进行问责,对有未执行“四制”、私自增加建筑面积、烂尾、闲置、超预算10%以上或其它重大过失的项目,交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