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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子政发〔201912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子洲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现将《子洲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19329

 

 

子洲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推动我县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实现教育强县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陕省“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榆林市“双高双普”年度目标规确保我县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下简称“双高双普”)工作,按时完成“双高双普”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切实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增强教育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三个子洲”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县要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确保2019年顺利通过“双高双普”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

三、重点任务

根据《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陕教规范20171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双高双普”工作整体排部署和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县2019年要顺利完成“双高双普”创建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教育管理

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定期考核,兑现奖惩,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有效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校数量,在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同时,便于集中投入。按照我县人口实际数量,对于乡镇,我们将在适当保留教学点的基础上(可附设学前班),每个乡镇设1所中心小学,1所中心幼儿园,保留有规模的完全小学,南川2所初中,西川2所初中(或九年制学校)的思路,消除因上学路途远导致义务段学生辍学问题。城区采取新建、改建等方式,形成1所高中、2所初中、6所小学、6所幼儿园的办学格局,这样会大大缓解“大班额”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就近入学的需求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城区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建设达到相应标准,民办幼儿园达到规定标准。稳步实施第三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

(六)加快发展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要明确子洲中学发展方向,制定学校长远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和培训工作。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全县职业教育资源,职教中心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2019年,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的50%,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以上,理论课教师历达100%,其中研究生学历达15%以上,到2020年有新的提高。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省市培训项目和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教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93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校(园)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材料,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94-8月)

2019年4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心)、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校(幼儿园)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排查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9年5-7月:基础建设

6.县教体局、督导室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7.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8.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级有关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9.县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9年7-8月:查漏补缺

10.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11.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二次自查自纠。

12.“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13.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和省级过程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99-10月)

1.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省级督导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3.“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4.“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9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并按照省市要求及时上报。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安排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高双普”达标创建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研究“双高双普”工作,统筹解决“双高双普”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全县“双高双普”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力协作,相互配合,确实履行好服务教育职责,把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做好创建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发布“双高双普”工作进度、公报简报。

教育部门“双高双普”作为推动县域教育科学发展的总抓手,整体规划学校布局,抓好学校建设,改善、优化办学条件,管理校长和教师,均衡发展各类教育。

发改部门“双高双普”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先确立、审批教育发展项目,积极协调建设资金,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投入。

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优先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双高双普”,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人社、编制部门为各级各类学校足额配备教师。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优先保障和审批教育项目建设用地。

住建部门把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规划,同步建设,严格校舍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营造推进“双高双普”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卫健部门: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林业部门:负责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绿化无偿提供种苗。

交警大队负责各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在学校(幼儿园)门口设置安装警示标识和减速带。

供电公司负责各学校校园高压线移迁工作。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通讯信号塔架的拆移工作。

公安、司法、监委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园、入学,负责协调解决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保障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规定,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和完善“以县为主”的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强化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按规定全额用于教育事业。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中省市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教育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整合、资金捆绑,集中用于“双高双普”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认真落实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各类优惠政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各种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依据年度确定任务目标,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部门、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影响大局的部门和乡镇实行教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并追究部门、乡镇主要领导责任。县教育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内部工作责任,建立科学高效工作推进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好对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建立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学校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