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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子政办发〔201995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子洲县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子洲县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

 

子洲县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燃煤污染问题,降低污染物浓度,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铁腕治污二十二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10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拆尽拆、拆改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标准引导、科技支撑、管理提升、财政激励等措施,推动全县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切实减少燃煤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拆改对象及时限

拆改对象:子洲县建成区、工业园区内和所有工业企业10蒸吨及以下所有燃煤锅炉。

拆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完成拆改

三、拆改措施

对升级改造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燃煤锅炉要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对拆除淘汰燃煤锅炉做到锅炉烟囱拆除,主体移位,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确保不能恢复使用。拆改方向包括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其他清洁能源仅拆除不改造。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环保局牵头负责锅炉拆改工作,行业部门落实主管责任,各相关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稳步推进,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坐阵指挥,分管领导亲赴一线,靠前作战,层层传导,压紧压实责任,保证每台燃煤锅炉都有专人负责,按时拆改完成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环保局要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对拆改范围内的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同时制定拆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权职责任和奖补政策,确保拆改工作有的放矢,见到实效。各拆改单位自7月起每月1日前向子洲县环委会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同时指定联系人,负责工作调度和信息沟通。

(三)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进一步对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遗漏,立即拆改,同时对已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定期“回头望”,严防已拆改燃煤锅炉死灰复燃。

(四)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口。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使用原煤、煤矸石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新安装锅炉必须加强节能减排设备文件审查,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锅炉拆改联系人: 县环保局张咪拓托         

  话(传真):7221491  

  箱:1540934249@qq.com

    

附件:1.2019年子洲县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清单.doc

2.2019年子洲县每月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