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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9137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子洲县加快推动高速公路

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通知》(政办函〔2019〕181号)和榆林市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政办2019〕209)精神,结合我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各部门的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应用,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确保2019年底,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全县注册登记车辆安装ETC比例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到2025年全面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二、落实发行任

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优惠缴费、快捷通行”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安装ETC车载装置,大力推广ETC应用与服务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安装任务。

(一)县政府办牵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工程抢险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

(二)公安局负责在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及机动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时,引导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于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三)交通局负责引导各客货运企业所属车辆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12月底前,全县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率达80%以上,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票据,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四)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ETC相关政策宣传,并根据本辖区内车辆保有量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引导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确保2019年12月底本辖区内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率达80%以上。

(五)ETC合作发行银行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ETC相关政策和通行费优惠制度;采用便携式移动发行设备,实现快速办理安装ETC车载装置;向公众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快捷办理安装服务。

 三、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ETC服务设施建设维护。2019年10月底前,我县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ETC全覆盖,根据通行需要拟实际使用的所有车道均应具备ETC服务功能,其中ETC专用车道达到70%以上。根据收费站规模,保留1进1出混合车道,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及混合车道要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加强ETC车道检测和维护力度,保证运转良好。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大修时,应同时规划ETC车道的建设或改建。

(二)推进货车ETC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单位要大力宣传货车通行费支付政策。各收费站入口稳步推进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安装调试,确保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助推货车ETC发行,提升货车通行能力。

(三)强化ETC车道运行保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优化ETC车道布局,设置统一、醒目、标准规范的ETC车道标识。强化车道运行监测,确保ETC车道24小时不间断服务,切实加强对ETC门架和车道系统运行状态监测和维护,保障系统运行指标满足相关要求。

四、健全发行服务体系

(一)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6月1日起,各发行机构应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ETC车载装置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机构免费更换;人为损坏的,按采购发行成本收取费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与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车载装置换发工作。

(二)全面落实ETC车辆优惠政策。落实好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均可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缴纳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打折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的优惠。

(三)拓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各发行机构应利用交通部ETC服务平合,充分发挥互联网资源,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

(四)方便ETC快捷安装。ETC发行机构要积极与保险、通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汽车维修厂、停车场、加油站、小区等车辆集中场点联系,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对接,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镇,便利用户安装ETC车载装置并进行售后服务。

(五)实现发行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与ETC发行服务信息共享,便捷ETC发行服务从源头杜绝“大车小标、大车小签”等行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对接,完成全网客户咨询查询一站式服务。依托北斗卫星定位、视频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联网收费稽查体系建设,加强对偷逃通行费车辆的监管与稽查。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我县成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小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虎敦   县政府办主任

高树栋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景永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郝嘉明   农业银行子洲支行行长

               邮储银行子洲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协调对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单位应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以及车辆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树立ETC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