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办发〔2018〕152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子洲县2018年优化提升营商
环境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扎实推进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县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牵头单位,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级承办单位。根据任务性质不同,分为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组和县级承办单位组。
二、考核依据
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子洲县委、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子洲县委办公室、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
三、考核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对象分为县级“八办四组”指标体系和县级承办单位指标体系两部分。
(一)县级“八办四组”指标
分为量化(个性)指标和共性(非量化)指标两部分。
1、量化(个性)指标:各牵头部门在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用水报装、获得电力、用气报装、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等7个方面,具体办事环节所涉及部门审批和相关企业服务的实际时间、办理成本和申请材料件数;《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推进情况,根据具体任务量化权重分值。
2、共性(非量化)指标: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三个牵头部门的工作成效;“八办四组”牵头单位推进本办、组工作总体协调、任务分解、调度督查、宣传推广、信息报送、考评考核等方面工作成效。
(二)县级承办单位指标
1、个性指标:《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推进情况,根据具体任务量化权重分值。
2、共性指标:本单位承办任务按月、按季度、半年、全年进展情况信息报送。
四、考核方式
根据任务性质不同,采用调查统计法和任务进展情况对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计分。
(一)责任分工
1. 县级“八办四组”:(1)量化(个性)指标分别由县发改局、县不动产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等牵头部门分别按照附表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查统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经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县统计局审核后报送市级责任部门;(2)非量化(共性)指标分别由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电力局、县水务局等单位牵头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结果由牵头部门分别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送至县统计局,同时抄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由县统计局统一汇总上报市统计局。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每半年组织一次。上半年考核评价结果使用县统计局上年度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数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使用县统计局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调查数据,评价结果由县统计局分别于6月1日和12月1日前报送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审定,同时抄送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结果审定后由县统计局分别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
2.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组: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第二个月8日前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个性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其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要形成半年和年度个性、共性指标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报告。
3.县级承办单位组:每月3日前、每季度第二个月5日前向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组报送任务进展情况。已办结的从办结次月开始不再报送。
(二)方法步骤
1.县级“八办四组”:量化指标的调查样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倒数第三天(市调查时点最后一天向前推两天)之前全县新发生的10户企业或最新完成的10个项目,调查数据采集以行政记录和企业业务记录为主,通过填写调查表的形式进行。
(1)企业开办情况。由县工商局从工商或税务信息系统中抽取调查时点全县最新申领发票的10户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行业企业除外),并组织相关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税务、相关银行和有刻章资质的刻章公司)如实填报《开办企业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县统计局和市工商局。
(2)办理施工许可情况。由县住建局选取调查时点前最新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的10个项目,组织相关单位如实填报《施工许可证办理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县统计局和市建规局。
(3)企业用水报装情况。由县水务局选取调查时点前最新完成用水报装的10个企业,组织相关单位如实填报《企业用水报装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县统计局和市水务局。
(4)企业获得电力情况。由县电力局选取调查时点前最新完成用电报装的10个企业,组织相关单位如实填报《企业获得电力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县统计局和市电力局。
(5)企业用气报装情况。由县住建局选取调查时点前最新完成用气报装的10个企业,组织相关单位如实填报《企业用气报装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报县统计局和市住建局,县统计局汇总后于当月20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市统计局。
(6)不动产登记情况。由县国土局从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中抽取调查时点前最新完成不动产登记的10户内资企业或个体投资人,会同县住建、税务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如实填报《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20号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县统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局。
(7)获得信贷情况。由县金融办从各商业银行信息系统中抽取调查时点前完成有抵押物贷款的最新10户新授信小微内资企业(各商业银行选取的调查样本数要均衡),如实填报《企业获得信贷调查统计表》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至县统计局和市金融办。
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收到各行业部门报送的统计调查表后,按照不少于50%的标准对调查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采取查阅核对原始资料的办法进行,由各行业部门安排人员将抽查到的企业或项目原始资料报送至牵头部门逐项进行核查,确保填报的内容准确真实后,汇总形成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每季度第二个月最后第三个工作日以部门函件形式报送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县统计局审核。
2018年第二季度调查统计表报送时间:各牵头部门于6月30日前将调查统计表和报告报送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县统计局审核。
2.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组: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县统计局收到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报送的进展情况后,对“八办四组”牵头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填报的内容准确真实后,汇总形成总结报告。
3.县级承办单位组: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收到任务承办单位报送的进展情况后,对承办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填报的内容准确真实后,汇总行成总结报告,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县统计局审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季度通报。第三季度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量化指标调查统计结果,由县营商办会同县统计局在9月上旬前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汇总表并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县级“八办四组”承办单位季度任务进展情况(含各承办单位具体任务进展情况)经牵头单位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半年点评。由县统计局对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第二季度量化指标调查统计结果、上半年非量化指标考核评价结果、上年度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给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赋分,于7月10日前形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半年点评报告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县级“八办四组”承办单位半年总结(含各承办单位具体任务进展情况)经牵头单位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统计局汇总形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半年点评材料。
3.年度考核。由县统计局对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第四季度量化指标调查统计结果、下半年非量化指标考核评价结果、上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给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赋分,于12月10日前形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县级“八办四组”承办单位年度总结(含各承办单位具体任务进展情况)经牵头单位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县考核办,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分值权重及结果运用
1.分值权重。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季度通报得分占10%、半年点评得分占20%,年终考核得分占70%。
2.结果运用。营商环境考核在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3分(即: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指标所占分值,具体得分按照本考核结果赋分),县级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考核在目标责任考核中不占权重分值,根据任务完成进度扣分,完成任务的不扣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照未完成任务占总任务比例扣除相应分值,最多扣3分。由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结果赋予相应分值,经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至县考核办。
3.奖惩措施。季度、半年通报排名后三位的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于通报印发后10日内向县政府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三位的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0.8、0.5、0.2的加减分。对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全县通报表扬,排名后三位的县级“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一)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不动产局、住建局、工商局、统计局、工贸局、国税局、金融办按分工负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特别是负责7个量化指标和3个非量化指标调查统计的牵头部门,每一项指标都要固定2至3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统计调查表的填报、抽查复核、统计汇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每季度的调查统计工作。
(二)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调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不得擅自更改调查方案及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要严格管理调查数据,妥善保存原始调查表,以备核实,不得对外发布和提供调查数据。
(三)为维护考核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参与统计调查和考核结果审核汇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1.企业开办调查统计表
2.办理施工许可证调查统计表
3.企业用水报装调查统计表
4.企业获得电力调查统计表
5.企业用气报装调查统计表
6.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调查统计表
7.企业获得信贷调查统计表
8.子洲县营商环境调查统计汇总表
9.子洲县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框架
10.填表说明
附件 | 1 | ||||||
企业开办调查统计表 | |||||||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发生 | 实际时间(工作日)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
1 | 企业名称预核准 | ||||||
2 | 工商登记 | ||||||
3 | 登记信息确认 | ||||||
4 | 刻制公章、备案 | ||||||
5 | 银行开户 | ||||||
6 | 申领发票 | 普票 | |||||
专票 | |||||||
… | 其他 | ||||||
小 计 | 发生环节共 个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 | 件2 | |||||
办理施工许可证调查统计表 | ||||||
项目名称: 负责人: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 | 实际时间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
3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 |||||
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 |||||
5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
6 | 人防工程设计审核 | |||||
7 | 水土保持方案书审批 | |||||
8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
9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 |||||
10 | 配套绿地1000平米以上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批 | |||||
1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 |||||
12 | 建设工程总平面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 |||||
1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
14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 | |||||
15 |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 |||||
16 |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设计审查备案 | |||||
17 | 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 | |||||
18 | 招标最高限价备案 | |||||
19 | 招标备案 | |||||
20 | 中标备案 | |||||
21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 |||||
22 | 城建费用征收 | |||||
23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备案 | |||||
2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 | 其他 |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件3 | ||||||
企业用水报装调查统计表 | ||||||
项目名称: 负责人: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发生 | 实际时间 (工作日)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1 | 窗口登记 | |||||
2 | 确定用水方案 | |||||
3 | 竣工验收 | |||||
4 | 挂表开栓 | |||||
… | 其他 | |||||
小 计 | 发生环节共 个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件4 | ||||||
企业获得电力调查统计表 | ||||||
项目名称: 负责人: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发生 | 实际时间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1 | 用电报装申请 | |||||
2 | 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答复 | |||||
3 | 设计图纸审核 | |||||
4 | 中间检查 | |||||
5 | 竣工验收 | |||||
6 | 装表接电 | |||||
… | 其他 | |||||
小 计 | 发生环节共 个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件5 | ||||||
企业用气报装调查统计表 | ||||||
项目名称: 负责人: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发生 | 实际时间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1 | 窗口登记 | |||||
2 | 确定用气方案 | |||||
3 | 工程设计 | |||||
4 | 工程招投标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 |||||
5 | 工程施工 | |||||
6 | 竣工验收 | |||||
7 | 挂表开栓 | |||||
… | 其他 | |||||
小 计 | 发生环节共 个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件6 | ||||||
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调查统计表 | ||||||
项目名称: 负责人: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发生 | 实际时间(工作日)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1 | 资格审核 | |||||
2 | 房源核验 | |||||
3 | 办理网签 | |||||
4 | 交易资金监管 | |||||
5 | 网签合同备案,交易信息告知 | |||||
6 | 缴税 | |||||
7 | 申请办理登记 | |||||
8 | 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 |||||
… | 其他 | |||||
小 计 | 发生环节共 个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件7 | ||||||
企业获得信贷调查统计表 | ||||||
项目名称: 贷款银行: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该环节是否发生 | 实际时间(工作日)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件) | 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
1 | 贷款申请 | |||||
2 | 资产评估,授信审查 | |||||
3 |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
4 | 签订贷款合同 | |||||
5 | 发放贷款 | |||||
… | 其他 | |||||
小 计 | 发生环节共 个 | 共 个工作日 | 收费共 元 | 共 件申请材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8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附件8 | ||||||
子洲县营商环境调查统计汇总表 | ||||||
调查类别: 汇总时间:2018年 月 日 | ||||||
序号 | 企业(项目)名称 | 办理环节数(个) | 办理时间(工作日) | 办理成本(元) | 申请材料数量(件)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平均值 | ||||||
注:本表由市级有关牵头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汇总,调查类别分别为: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用水报装、获得电力、用气报装、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7个方面;平均值为调查的10户企业(项目)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数量的平均值。 |
附件10
填表说明
1.该环节是否发生:如果发生填“√”,未发生不填。
①办理环节包括企业因办理申请、核准、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而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形成的任何互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必须与外部人员(如银行、律师、审计人员、公证人员等)之间形成的任何互动;受企业委托,代办机构与政府和上述外部人员之间的任何互动。企业内部互动不计为办理环节。
②同时满足3个条件(在同一办事窗口、由同一人员办理、印章盖在同一证件上)算作1个办理环节,如“五证合一”登记;如果在同一时间、同一窗口一次接受申请,再分发到相关部门,原则上算作“并联办理”。
③如多个环节“并联办理”,请在“该环节是否并联办理” 栏内注明并联办理的环节序号。
④如有未列出的环节,请在“其他”加行填写。
2.实际时间:企业办理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在相关供电、供水、供气、银行等企业办理业务时实际花费的时间。一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即办件”(如在窗口或网络办理时,经短暂等待即可办结)计1/8个工作日;有具体办理小时数且大于1小时小于8小时的计“办理小时数/8”个工作日;无具体办理小时数且“上午提出申请、当日下午办结”计1个工作日;“第一天提出申请、第二天办结”计2个工作日,以此类推。
3.办理成本:包括企业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所花费的成本;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必须与外部机构(如银行、公证处、中介等)发生的办理环节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办理成本。
4.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企业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如在同一环节提交多份相同材料,计为1件材料;同一内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计为1件材料。
请各填报单位报送一份各环节申请材料明细清单,如不同企业所需材料不一致,则提供所需材料最多的明细清单。
调查表中的主要环节解释:
(1)企业开办情况表
附件9 | ||
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框架 | ||
类别 | 考核指标 | 责任部门 |
量化指标 | 企业开办情况(10分) | 县工商局 |
办理施工许可情况(10分) | 县住建局 | |
企业用水报装情况(10分) | 县水务局 | |
企业获得电力情况(10分) | 县电力局 | |
企业用气报装情况(10分) | 县住建局 | |
不动产登记情况(10分) | 县国土局(不动产局) | |
获得信贷情况(10分) | 县金融办 | |
非量化指标 | 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情况(5分) | 县国税局 |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情况(5分) | 县工贸局 | |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情况(5分) | 县发改局 | |
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结果(15分) | 县统计局 |
(2)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表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
企业名称预核准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准备好材料,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符合工商局受理要求开始,经工商局审查、受理、审核之后,给企业开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为止的整个流程。企业未及时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和工商部门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补充或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时间不计在内。 | |
工商登记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符合工商局工商登记的要求开始,经工商局审查、受理、审核之后,由办事窗口给企业发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止的整个流程,企业未及时领取的时间不计在内。 | |
登记信息确认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携带“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局要求资料,符合税务局采集信息的要求开始,经税务局审核之后,到税务局进行企业税务补充信息当场确认为止的整个流程。 | |
刻制公章、备案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携带“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到刻制公章的服务公司开始,经公章刻制、刻章完成、公章备案,由企业领取(现场或快递)公章为止的整个流程,企业未及时领取的时间不计在内。 | |
银行开户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携带“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书面申请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经开户银行审核符合人民银行对企业开户的要求之后开始,到获得银行开户许可为止的整个流程。 | |
申领发票 | 普票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到税务局注册登记开始,经购买税盘、票种核定等环节,到客户领取发票和税务局将领票事宜记录为止的整个流程。 |
专票 |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本环节是指企业投资建设《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其他项目均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项目单位只需将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相关项目信息,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备案机关,系统自动生成项目代码即完成备案。备案机关通过在线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对备案信息完整性进行确认,项目信息不完整的,告知企业予以补正,项目单位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5个工作日内,备案机关进行备案信息确认所需时间不计入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总时间内;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本环节是指企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和《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要求,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报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查,发展改革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的整个流程。其中: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由省发展改革委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至1000吨标准煤之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详见《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 本环节是指基本建设工程在施工证发放前的并联审批阶段,建设方依据相关法律和地震部门要求的材料,将该建设项目拟采用的抗震设防参数在市县地震部门进行备案核实,取得建设项目备案书的过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 本环节是指企业携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立项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从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开始,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预审、受理、公示、技术评估、审查、拟审批公示、作出审批决定之后,由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给企业转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止的整个流程。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本环节是指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设计文件等相关申请材料开始,经受理申请、资料审核、综合评定等程序,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建设单位为止的整个流程。 |
人防工程设计审核 | 本环节包含3个流程: 1.初步方案人防审核。本环节是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从携带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图、规划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图、地下局部剖面图、地下一层平面图等材料递交到人防审批窗口开始,至人防审批部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有关内容审核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图上盖章为止的整个流程。 2.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本环节是指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携带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递交到人防审批窗口告知性备案并由人防审批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材料的整个流程。 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本环节是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从携带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人防审批窗口开始,至人防审批部门审核并出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批准书为止的整个流程。 |
水土保持方案书审批 | 本环节是指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生产建设单位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申报,在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应当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立项支持性文件)。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准备好材料,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符合气象局受理要求开始,经气象局审查、受理、审核之后,给企业发放《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为止的整个流程。 关于“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范围。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 本环节是指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考古勘探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和文物保护措施设计等资料,在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经省文物局受理并按相关程序审查,最终作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意见的整个流程。 |
配套绿地1000平米以上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批 | 本环节是指企业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合格的绿化设计方案相关资料开始,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查、受理、审核之后,给企业发放《xxx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为止的整个流程。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 | 本环节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受理、审核之后,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出具《规划条件书》为止的整个流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 本环节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受理、审核之后,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止的整个流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
建设工程总平面审查、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 | 本环节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受理、审核之后,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其申报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或建筑设计方案图上加盖有关审批图章为止的整个流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本环节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受理、审核之后,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止的整个流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 | 本环节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受理、审核之后,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出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为止的整个流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 本环节是指建设单位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发放的《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整个流程。 |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设计审查备案 | 本环节是指从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对建筑物节能的规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始,经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措施及其执行工程标准进行审核的全过程。 |
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 | 本环节是指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专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绿色建筑等级水平及其技术措施进行审核的全过程。 |
招标最高限价备案 | 本环节是指招标人设有招标最高限价的,在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前,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备案。 |
招标备案 | 本环节是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个工作日前,应向相应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具备招标条件的相关资料。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和评标专家的抽取接受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并在规定的统一市场公开进行。评标报告应当报送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
中标备案 | 本环节是指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 本环节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7日内,将合同报送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备案。 |
城建费用征收 | 本环节是指建设单位携带项目立项计划和经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算城建费用并缴费为止的整个流程。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备案 | 本环节是指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整个流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本环节是指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整个流程。 |
(3)用水报装情况表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窗口登记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客户根据水务公司要求准备好资料,在资料合格的情况下开始,水务公司的窗口填写用水申请表,经水务公司窗口审定合格,到用水报装成功在水务公司登记,并交纳报装费和预约勘察时间为止的整个过程。 |
确定用水方案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客户完成窗口登记开始,经水务公司现场勘查、制定供水方案,到将供水方案答复企业客户为止的整个流程。 |
竣工验收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客户在工程竣工后向水务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开始,经水务公司派人验收,到下发验收合格通知为止的整个流程。 |
挂表开栓 | 本环节是指从水务公司下发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开始,经预约挂表、挂表开栓,到客户得到自来水供应为止的整个流程。 |
(4)获得电力情况表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用电报装申请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客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准备好资料,符合供电公司的要求开始,经供电公司的材料审核,到用电报装申请得到受理为止的整个流程。 |
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答复 | 本环节是指从供电公司受理用电报装申请后开始,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到供电公司就用电方案答复企业的整个流程。 |
设计图纸审核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客户将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送交供电公司开始,经供电公司审核,到供电公司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及客户送交资料一起交给企业客户为止的整个流程。 |
中间检查 | 本环节是指供电公司在受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中间检查的整个流程。 |
竣工验收 | 本环节是指从企业用户在受电工程完工之后向供电公司递交竣工验收申请开始,经供电公司派专人对受电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到竣工验收为合格为止的整个流程。 |
装表接电 | 本环节是指从供电公司对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经供电公司专人把电表线路接入电网,到接电完成为止的整个流程。 |
(5)用气报装情况表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窗口登记 | 本环节是指从客户准备申请资料合格开始,经填写《报装申请表》、递交窗口审核,到审核通过,准许报装为止的整个流程。 |
确定用气方案 | 本环节是指从客户在得到报装准许之后开始,经过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到对客户提交供电方案书面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为止的整个流程。 |
工程设计 | 本环节是指从确定用气方案之后开始,经客户与天然气公司签订《施工委托合同》、支付款项、天然气公司向规划设计部门发出施工图设计委托,到施工图设计完成为止的整个流程。 |
工程招投标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 本环节是指从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开始,经各种方式的磋商或招标,到施工单位决定可以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为止的整个流程。 |
工程施工 | 本环节是指从客户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开始,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到工程竣工为止的整个流程。 |
竣工验收 | 本环节是指从客户申请施工竣工验收开始,经天然气公司派人验收,到天然气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整个流程。 |
挂表开栓 | 本环节是指从竣工验收合格开始,经天然气公司给客户装气表、开栓放气,到客户得到天然气供应为止的整个流程。 |
(6)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资格审核 | 本环节是指审核不动产交易双方是否具有交易资格的整个流程。 |
房源核验 | 本环节是指出售方的不动产核准和权籍调查的整个流程。 |
签订买卖合同 | 本环节是指从交易双方房源核验完成以后,到售购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为止的整个流程。 |
办理网签 | 本环节是指从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不动产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在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开始,到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不动产已被预订或签约为止的整个流程。 |
交易审核确认,出具审核核准通知单 | 本环节是指从售购双方网签结束开始,经过交易所对交易进行审核,到出具交易审核核准通知单给交易双方为止的整个流程。 |
缴税 | 本环节是指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不动产交易的税费的整个流程。 |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 本环节是指从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不动产交易信息开始,经不动产交易中心审批、缴纳费用,到不动产转移登记得到批准的整个流程。 |
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 本环节是指从不动产登记中心批准不动产转移登记开始,到向购买方下发不动产登记证为止的整个流程。 |
(7)获得信贷情况表
环节名称 | 环节释义 |
贷款申请 | 本环节是指从小微企业客户提出贷款申请意向、客户经理发起贷款申请、收集贷款资料、系统录入,到向银行提交资料和申请表单,银行进行申请审查并初步通过审核为止的整个流程。 |
资产评估,授信 审查 | 本环节是指银行对小微企业开展资产评估、征信评估、偿债能力评估等审查的整个流程。 |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本环节是指从小微企业贷款进入审批环节之后开始,到企业和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企业和银行签署财产抵押合同为止的整个流程。 |
签订贷款合同 | 本环节是指从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开始,经客户经理在系统录入合同信息,合同审核通过后,到客户和银行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为止的整个流程。 |
发放贷款 | 本环节是指从客户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开始,经客户经理在系统录入凭证信息,提交营业部进行放款审核,到会计柜台将款项打入指定银行户头为止的整个流程。因央行或总行规模管控而被影响的时间不计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