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 住房保障/ 正文

进一步搞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废止】

 

子政办发〔20106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搞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为了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近期县政府安排两个检查组对2009年度各乡(镇)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工作进行了抽查。抽查表明,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整体情况较好,基本能够按照要求确定危房改造户。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一些乡(镇)未能及时组建工作机构,没有明确工作人员;三是工作不够扎实细致,存在危房改造户确定不实和送人情现象;四是程序不到位,为数不少的乡(镇)、村对确定的危房改造户未予公示。针对上述问题,现就进一步搞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及中、省、市的危房改造工作有关要求和子洲县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危房改造户的确定程序,建立健全和落实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专人,加强联系并完善相关申报资料。扎实细致地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严格管理,规范危房改造审核补助程序

根据《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我县的补助资金审核补助程序如下:(一)县危房改造办公室按照各乡(镇)所确定上报经审核的危房改造户总户数,以户均6900元的标准下达指标到各乡()。(二)各乡()人民政府按照子洲县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危房改造户房屋改造程度、贫困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各户补助金额。(三)各乡(镇)按照危房改造进度,逐月将改造完成户名单及所确定的补助金额等材料报送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四)县危房改造办公室要按户分设专用账户,依据乡(镇)确定各危房改造户的补助金额,及时将补助金额划入危房改造户的专户,由危房改造户自己领取。2009年度的危房改造任务必须于20105月底前完成。20106月,对未改造指标调剂安排。

三、加强督查,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圆满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务必抓好此项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把好“三个关”,即危房改造对象户的确定关,改造房屋的质量关,改造资金的兑现关。县政府督查办、县监察局、县危房改造办要加大联合督查力度,加强指导,认真核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对实施过程中亲友厚友、把关不严、克扣挪用改造补贴资金等行为,监察局要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圆满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