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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子政办发〔201511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子洲县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2

 

子洲县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榆林市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建规发〔201491)和《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及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完成我县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和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住房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讲清政策、正确引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让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坚持合理规划、集约节约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做到一户一宅。新建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涉及新建住房使用土地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五)坚持分批实施、整合资源的原则。以乡村为单位摸清农村补助对象的危房情况,区别轻重缓急,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使用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一切可用资金,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补助对象

201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经济上最困难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等;二是居住在最危险的房屋里。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的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的房屋(C级)。以上两个条件经过乡镇审核认定后,方可申请补助。同时,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移民搬迁相结合,给予重点支持。

五、补助标准

根据中、省相关精神及《陕西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如下补助标准:原则上,整栋危房(D级)每户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2万元;局部危房(C级)可根据房屋改造工程情况和贫困情况确定补助资金,但每户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节能改造户,另外增补节能改造补助资金。

六、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的危房(D级),要拆除重建或房屋置换;属局部的危房(C级)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比较集中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统筹村庄规划、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二)建设标准。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三)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在提高项目建设效益、效率的同时,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

(四)建筑节能。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筛选出有条件的乡镇安排示范点(村),并按照《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技术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积极宣传推广,组织相关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筑管理。

七、资金筹集、发放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除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房农户自筹。

(二)资金发放与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八、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申请农户是否属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子洲县农村困难户建房申请表》或《子洲县农村困难户住房维修申请》,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入户审核,并与改造对象签订协议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审批和公示。乡(镇)、村两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民上报申请材料。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由乡镇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进行张榜公示,如有农户提出疑义,乡(镇)、村分别再次进行审查和审核。各乡镇确定改造对象后,将其相关材料统一整理汇总,报送县住建局,并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接到乡镇报送的危房材料后,进行实地抽查。

(五)项目管理。改造项目实施中,乡(镇)、村两级要认真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竣工验收。各乡镇政府要督促危房户在限期内完成改造,未完成的可将指标数另行调整。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改造房屋竣工后,各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和村委会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签注意见后,造册报送县住建局及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会同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按户分设专用账户,依据乡镇确定的金额,将补助资金打入统一确定的危房改造户的专用账户。

(七)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乡镇保存一份,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保存一份。各乡镇要建立完善资料库,由专人负责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中后住房资料、改造对象承诺书等材料按照要求整理归档,并要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同时结合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等情况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九、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登记阶段。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原来调查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登记台账。

(二)入户鉴定、确定等级阶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政府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并填写《子洲县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基本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主要在普查对象范围内确定补助户)。

(三)明确任务、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要尽快分解落实任务,对已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尽早安排开工,同时对调查新增的对象逐步汇总上报。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要及时填写《陕西省试点县农村困难户危房鉴定情况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要按照完成一户验收一户要求,认真组织验收,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待本乡镇任务完成后,汇总报送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抽检工作,对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五)具体实施时间安排。20152月底前乡镇完成危房改造户确认;2015425日前全面完成危房验收工作;2015531日前汇总报送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后,按户分设专用账户,依据乡镇确定的初步金额,将补助资金打入统一确定的危房改造户的专用账户。

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子洲县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副县长文永先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常庆磊、县住建局局长高树栋、县监察局局长杜芳印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国土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兼有制订子洲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套表职责。各乡镇长为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尽快拿出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具体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把各阶段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本乡镇年度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较多,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形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合力。县住建局负责牵头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制定、项目规划和抽查验收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等有关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点和安全隐患的确认,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避开地质灾害点。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和各乡镇要切实抓好宣传指导工作,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村入户到人,并通过宣传引导,强化农民自力更生改造住房的思想意识,消除农民“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使其积极自觉投身危房改造工作中。同时,要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政策措施。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夯实乡(镇)、村两级责任,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全面落实有关政策,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改造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乡(镇)、村两级在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建房的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避免出现超面积建房和一户多宅现象,并确保所有改造后房屋符合乡(镇)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选址要求且经济、实用,满足基本居住要求。

十一、责任追究

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弄虚作假,收受他人财物或好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子洲县2014年度各乡镇危房改造指标分配表

乡镇名称

危房改造户数

双湖峪

15

何家集

10

老君殿

9

裴家湾

11

苗家坪

22

三川口

14

马蹄沟

23

瓜则湾

6

 

17

李孝河

5

水地湾

5

周家硷

14

高家坪

6

 

7

淮宁湾

12

驼耳巷

9

 

9

槐树岔

6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