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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分局,经开分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查工作,确定了《榆林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省和我市有关要求,督促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督。


附件:榆林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pdf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