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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7221491传真:0912-7221491

序号文件名称(全文链接)文号发文时间
1关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盆地东部天然气勘探项目组麒72 天然气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政环发〔2020〕60号2020年10月28日
2关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盆地东部天然气勘探项目组麒74天然气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政环发〔2020〕61号2019年10月28日
3关于子洲县苗家坪至淮宁湾三级公路(前淮宁湾―后淮宁湾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政环发〔2020〕62号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