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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北区勘探指挥部延 479 井组供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子政环发[2020]24号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北区勘探指挥部

单位送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北区勘探指挥部延 479 井组供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子洲县何家集镇槐树墕村,总投资561.16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13.37%项目主要分为井口采气单元和注醇及线路单元两个部分,其中井口采气单元主要包括井场内设备管道及配套设施、辅助用房值班室内电信设施及配套;注醇及线路单元主要包括井场内注醇管线、井场至橇装站的采气管线、注醇橇及配套安装、橇装站流量计阀组橇、辅助用房值班室的供电电缆,同时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在运营中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该项目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管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定期检修维护,防止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废水主要为井口采气单元分离的含醇污水,集中收集后由撬装站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项目注醇泵采取室内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4、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并对管线沿线进行植被恢复。

四、项目生产设备检修的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处理和交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乱排乱放;其它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逐一落实,并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台帐工作。

五、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项环保制度,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编制相应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备案;贮备相应应急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和人员的技能培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子洲县环境保护局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7221491   传真:0912-7221491

       通讯地址:子洲县大理路西环保局

       邮 编:7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