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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子洲县续航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子洲县续航加油站:

你站报送的《子洲县续航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镇冯庄村,占地面积1423m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6.6万元,占总投资的8.87%本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共设有4座地埋式SF双层油罐,包括2座柴油罐和2座汽油罐,单个油罐容积均为30m3。本项目油罐总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23.0m2,总建筑面积594m2,主要建设罩棚、站房、加油岛、地埋式油罐等,配套建设消防箱和消防器材箱等。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运营中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该项目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管理,项目在卸油、加油以及储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定期检修维护,减少无组织排放。

2、项目运营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居民定期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为防止油品污染地下水,项目采用双层储油罐,并加强监测。

3、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后,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4、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对外公开环境信息。

6、项目生产设备检修的废渣等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处理和交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乱排乱放。

四、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项环保制度,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编制相应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备案;贮备相应应急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和人员的技能培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7221491   传真:0912-7221491

    通讯地址:榆林市子洲县大理路西子洲县环保局

     编: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