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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昭然能源有限公司5×104Nm³/d天然气液化(LNG) 撬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子洲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昭然能源有限公司

5×104Nm³/d天然气液化(LNG) 撬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昭然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陕西昭然能源有限公司5×104Nm³/d天然气液化(LNG)撬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根据专家函审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榆林市子洲县何家集镇槐树墕村,地理坐标东经109°47′41.78〞北纬37°17′43.79〞,占地面积16096.2平方米。项目厂址东侧有村道与子南路相接。工程内容:项目属新建项目,原料天然气来源于延长油田子洲采油厂何家集井区井场,日生产处理原料天然气5×104m³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6166.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4.05%。

二、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生态恢复、污染防治、专家技术评估函审意见和环境风险防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污染物可达标。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优化厂区布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做好施工过程中环境工程监理工作,确保达到规范和标准。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原料气净化工段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经火炬充分燃烧后排放;本项目自备燃气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烟气作为导热油锅炉热源和采暖热源,其产生的烟气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液,检修废水、消防废水、甲醇、凝析油等必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做到生产废水零排放。

(三)、项目生产设备检修的废渣、油污、凝析油、废活性炭、废分子筛等属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贮存、运输、处置,规范临时收集场点;不得擅自处理和交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乱排乱放;做好防渗、防腐、防扬散等措施,并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台帐工作。

(四)、严格按要求规范工艺流程中粉尘、挥发性气体、异味气体的收集与处理,必须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必须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减振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排洪设施外排;生活废水收集到蓄水池后疏导至绿化带,不外排。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何家集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编制相应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和人员的技能培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五、项目严格按照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应以安评为主。积极创建绿色文明企业,健全环保规章制度,专人专管,保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单位环保工作应纳入子洲县环境管理总体要求。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子洲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8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复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县消防大队本局档

子洲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8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7221491  传真:0912-7221491

通讯地址:子洲县大理路西段子洲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71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