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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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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文本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动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水资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水利厅工作安排,到2023年,全省50%以上的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目前已有神木市、榆阳区、横山区、府谷县、靖边县、定边县、米脂县、吴堡县等8家先后完成了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要于2023年完成创建任务,故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二是坚持制度创新与设备更新相结合。三是坚持政府指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与稳步推进相结合。(三)工作目标。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力争2023年12月底前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落实节水措施、深入落实节水制度、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新政策支持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六项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节水措施。从农业、工业、公共机构、城镇生活4个方面落实节水措施。农业节水方面,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实现高效节水灌溉率≥40%。工业节水方面,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公共机构节水方面,加强机关单位日常节水管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城镇生活节水方面,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

(二)深入落实各项节水制度。一是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二是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五是落实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六是制定节水管理与奖惩制度。

(三)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通过开展节水器具的推广介绍,“节水器具进万家”等活动,使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居住区达到100%。

(四)创新政策支持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计量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再生利用率≥20%。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县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继续完善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第三部分:《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4个步骤,一是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7月20日前),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日—8月31日),三是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8月31日—9月30日)四是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第四部分:《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引导,强化考核监管四个方面予以保障。

三、主要名词解释

1.定额管理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计划用水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2.计划用水管理对城区非居民自来水取水户和自备水源取水户,全面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用水计量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我县农业和工业用水计量,规范计量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校验程序,用水、退水计量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节水“三同时”管理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节水“三同时”制度。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事项

五、解读人

解读人:白冰,子洲县水资源工作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