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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2019年全县财政到目预算(草案)报告


子洲县2019年

全县财政到目预算(草案)报告


子洲县财政局局长   加春雄

2019年7月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子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2019年全县财政到目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9 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的发展理念,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2019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13847万元,比上年实际收入增加7%。具体是:增值税4900万元,企业所得税220万元,个人所得税80万元,资源税23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20万元,房产税110万元,印花税21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50万元,车船使用税770万元,耕地占用税620万元,契税230万元,土地增值税590万元,环境保护税10万元;非税收入274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万元)。

三、全县财政总收入

2019年预计财政总收入29807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071万元。其中:专项款补助140000万元(预计上级各类专款补助);全县可安排财力156071万元,包括:(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847万元;(2)预计上级各种补助返还126464万元,其中两税返还20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6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8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278万元,原体制补助712万元,省对县转移支付补助70300万元,市对县转移支付补助610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1282万元,调资补助673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657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1791万元,困难县财力补助2960万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2924万元,市对县专项转移支付11000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15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补助400万元,教育及医疗等转移支付8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786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补助5507万元,脱贫攻坚转移支付1961万元,省市增加补助8100万元。(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00万元。(4)到期债务置换转贷收入2660万元。

2、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金收入。

四、预算支出安排

预算支出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原则,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财力保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978万元,其中:

1)年初预算安排人员经费109950万元,其中:正常人员经费预算108850万元,预留新增人员、正常调资及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等1100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38563万元,其中:县级单位33805万元(含预备费2000万元),镇村4758万元;

3)上解支出3732万元;

4)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733万元(其中本金2660万元、利息1073万元);

5)上级专项支出预计14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1998万元。其中计提教育支出2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土地开发及保障房建设等1700万元。

2019年,全县财力安排的预算支出157975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406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02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253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3265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9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28万元,预备费及预留3100万元,上解支出3732万元,债务还本付息3733万元,其他支出4070万元,土地出让基金安排的支出1998万元。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预算安排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21万元,占预算的13.18%;

公共安全支出9575万元,占预算的6.06%;

教育支出3754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298万元)占预算的23.76%;

科学技术支出1300万元,占预算的0.8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84万元,占预算的5.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9万元,占预算的6.38%;

卫生健康支出8117万元,占预算的5.14%;

节能环保90万元,占预算的0.06%;

城乡社区支出845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1700万元),占预算的5.35%;

农林水支出22268万元,占预算的14.1%;

交通运输支出6002万元,占预算的3.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4万元,占预算的0.79%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6万元,占预算的0.2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21万元,占预算的2.04%;

住房保障支出5870万元,占预算的3.7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3万元,占预算的0.3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2万元,占预算的0.43%;

其他支出4070万元,占预算的2.58%;

预备费2000万元,占预算的1.27%;

上解支出3732万元,占预算的2.36%;

债务还本付息3733万元,占预算的2.36%;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315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下降3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2万元,下降56%;安排车辆购置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56万元。安排县委办因公出国费6万元、政府办因公出国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91万元,下降1.03%。“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车辆根据车改政策要求拍卖后车辆数量减少,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071万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978万元(含专项款支出140000万元),结余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支出1998万元,结余2万元。

六、盘活存量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存量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9]76号)文件精神,财政收回第一批部门存量资金2017万元,经县政府同意统筹安排使用2017万元。

七、2019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9年是子洲决战全面脱贫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追赶超越目标重要之年,财政工作也相应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为此,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着力打造“实力财政”。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加大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骨干财源发展壮大;扶持果业、畜牧、中药材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确保支柱财源持续健壮加强财源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狠抓税费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把提高绩效作为第一动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打造“效能财政”。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新增财力十分困难。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缓减财政收支矛盾,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三)把落实“三保”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民生财政”。按照“全覆盖、补短板、厘责任、促规范、抓重点”的思路,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完善民生托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全民创业、产业扶持、教育发展等民生工程。

(四)把财政管理作为第一担当,努力提升理财水平,着力打造“法治财政”。一要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二要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全面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三要切实巩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率。四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五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六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现代化财政管理水平。七要加快推进PPP合作模式,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实现财政融资最大突破。

(五)把公开监督作为第一使命,实现更加规范的发展,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一要加大“放管服”力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要巩固预算内部复审监督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健全财政内部约束机制,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要强化财政监督力度,重点对民生、涉农资金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四要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确保今年实现人大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

(六)初步建立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标准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部门预算编报基础,规范预算分配,解决目前公用经费不细化、与实际脱节等问题,按照《预算法》,结合我县财力状况和部门实际支出水平,制定如下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标准体系。

1、日常公用经费安排标准为:

(1)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按行政编制年人均1.5万元、事业编制年人均1万元安排。

(2)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参公事业单位、事业主管局等作为一级预算管理的其他单位按实有全额在职年人均1万元,内设事业股室按编制内实有全额在职年人均0.3万元安排。

(3)公检法司按上级经费保障文件要求,公安局、交警队、林业派出所按政法专项编制年人均3万元、其他按年人均1.5万元安排;司法局按行政编制年人均1.5万元、其他按年人均1万元安排;法院、检察院、纪检委按行政编制年人均2万元、其他按年人均1万元安排。上述保障经费含办案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两部分。

(4)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年均3000元安排,日常办公经费(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卫生系统各医院不适用此条规定),不足两万的按两万元最低保障安排。

对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预算。

(5)教育系统学校按上级有关文件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计算,原则上使用省、市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预算。系统各单位办公经费由财政安排的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统筹解决。

(6)卫生系统医院主要通过床位补助和药品差价补贴进行安排。

(7)乡镇、办事处主要通过原确定的财权事权进行补助,另按编制内实有行政人员人均2000元、人大活动经费按80万元统筹安排、纪检办案费按每乡镇2万元安排公用经费,村级办公经费继续按原规定安排(按撤并村后大村2.5万元,小村2万元)。

2、办公大楼水暖电及日常维护运行经费,根据使用面积和近三年实际平均支出结合厉行节约原则后分单位确定。

3、车辆经费的预算编制,对四套班子车改后经审批保留的车辆,按每辆车每年4万元(含保险费)预算。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费用在本部门单位的办案经费或公用经费中解决,财政不再另预算经费。环卫市政等部门应急车和特种车辆实行定额预算。

4、专项工作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

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时按照上级和县级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工作量,充分考虑单位承担职能工作任务量,采用由预算单位 “一年一报”、政府“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确定。

项目经费安排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切实兜底线、防风险,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点安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项目。加大对脱贫攻坚、“三农”工作、生态建设、文化产业、城建交通教育卫生、债务化解、乡村振兴战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我县财政收支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子洲、幸福子洲、实力子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件:《2019年全县财政到目预算(草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