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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

名称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受理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办理时限两个月咨询方式0912-7227045
办理依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子政办发〔2003〕13号)
申请材料本人书面申请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服务的主要内容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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