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可怎么办?都要了几次了,还是没把钱要来。”王某愁容满面,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2021年4月30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某向子洲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雷某清偿房屋租赁费3.3万元。原来王某的两间门面房于2017年1月1日租赁于雷某,约定租期五年(至2021年12月31日),租金20万(约定于2021年1月1日前全部付清)。但现在还有3.3万元未付。
子洲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调解员马平、李松立即着手,细致询问,认真倾听。最后在调解员李松、马平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雷某所欠王某房屋租赁费3.3万元,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清偿完毕。随着双方协议的达成,王某心中悬着的石头也放了下来,对此次调解很是满意。
子洲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把人民的事当做大事、重要事、当紧事,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