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政策法规/ 地方政策/ 正文

关于印发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子政发〔2016〕43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现将《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方案(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扶贫工作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努力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健康扶贫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扶贫工作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和全县人民一道如期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贫困大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家庭全部实现精准脱贫,“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到2020年,力争实现常住人口中的患者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全县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健康扶贫是全县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县、乡两级政府是健康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卫生、扶贫、民政、新农合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确保健康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摸清底数,分类救治。对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和家庭进行逐一核实,登记造册,认真了解患病、就医、预后、费用负担等情况,按照分类救治的原则逐一制定救助方案,实现精准帮扶。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整合现有项目、资金,建立大病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障水平。完善医保、救助、慈善等政策,加强衔接、形成合力,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

(四)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在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进行积极救治的同时,通过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开展健康管理、强力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提升全县居民健康水平,防治结合,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大病患者数量。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救助方案,实现精准帮扶

1.核实救助对象

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扶贫办、医疗卫生机构对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进行甄别核实,摸清底数,为开展精准帮扶奠定基础。

实施单位:各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实施时间:2016年6月—7月

2.制定救助方案

对贫困患者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救助方案,方案包含患者诊疗、医保补偿、医疗救助、民政救助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实施单位:民政局、合疗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责任部门:卫计局、民政局、合疗办

实施时间:2016年7月—10月

3.开展健康管理

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健康水平。

实施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二)提高农村贫困人口保障和救助水平

4.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

继续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参合工作,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对五保户、孤儿等符合民政资助条件的对象,由民政资助参合。

实施单位:民政局、卫计局、合疗办

责任部门:民政局、卫计局、合疗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5.提高报销水平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水平。争取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县级医院新农合报销范围。

实施单位:合疗办、县医院、中医院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合疗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6.对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助

按照“因病施治、保证安全、节约费用、分类救治”的原则,立足于县内对贫困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

(1)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患者(如消化性溃疡、胆囊疾病、儿童尿道下裂等),集中县级(含对口支援力量)力量进行救治,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以按病种付费方式进行支付。确需到县外治疗的,经县级医院审核后规范转诊至县外定点医疗机构。

(2)对于需维持治疗且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大病患者,由县内医疗机构提供基本诊疗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

(3)对于因治病陷入贫困的,按现行政策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实施单位:各乡镇政府、合疗办、县医院、中医院、乡各镇卫生院、卫生室

责任部门: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合疗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7.建立临时大病救助基金,提高救助能力

每年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一定数额资金,作为大病临时救助基金,重点对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大病患者给予补助。

实施单位:民政局、卫计局、财政局、合疗办

责任部门:民政局、卫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合疗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8.实施“健康暖心工程”项目,缓解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

认真实施“健康暖心工程”项目,通过大病救助、产业扶贫等措施,帮助部分贫困人口脱贫。

实施单位:卫计局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三)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就医结算便利程度

9.实行乡镇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制度

农村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暂不含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减轻其个人垫付费用负担。

实施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暂不含县第二人民医院)

责任部门:卫计局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10.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

在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民政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等“一站式”结算服务,最大限度让患者少跑路。

实施单位:县乡各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四)大幅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实现常住人口中的患者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

11.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硬件建设水平

扎实推进县医院综合楼建设,如期完成升级改造。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医院和县中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

实施单位:县医院、中医院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20年

12.强化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县乡村卫生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科生培养项目,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每年招聘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30名以上。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乡村医生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现有人员技术水平。

实施单位:卫计局、人社局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20年

13.落实好“组团式”对口帮扶工作,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做好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工作,充分发挥蹲点式帮扶专家对相关科室的引领带动作用,组织骨干医师到山大二院进修,与相关科室开通远程医疗服务,保证帮扶效果。积极争取力量,对口帮扶中医院和县第二医院。

实施单位:县医院、中医院、县第二医院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1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加强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实施单位: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

责任部门:卫计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15.实施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按照政策要求,继续实施好儿童营养包、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实施单位:全县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部门:卫计局

实施时间:2016—2017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卫计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卫计、扶贫、民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的全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整体推进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局,承担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分工方案,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卫计局发挥健康扶贫工作协调牵总的作用,负责加强与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协调,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组织县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分类救治方案。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将健康扶贫纳入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积极支持健康扶贫工作,并会同卫计局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核实核准工作。民政局负责制订落实疾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政策,发挥兜底作用。审计局负责加强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医药补医,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和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签约服务。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委脱贫攻坚领导责任范围,建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建立奖惩制度,对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适当奖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政策透明度。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健康扶贫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