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办发〔2016〕120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
《子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子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榆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榆政农发〔2016〕99号)和《榆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资料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检查验收工作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为了切实搞好检查验收工作,县政府成立子洲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晓明任组长,农业局、农工部、财政局、国土局、档案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县农村土地确权办负责日常业务。成立县综合验收工作组和外业验收专家组,综合验收组按全县农村土地确权5个测绘作业标段分3个综合检查验收组进行:
第一组:负责第一标段(何家集镇、老君殿镇、裴家湾镇)、第二标段(双湖峪街道办、驼耳巷乡、淮宁湾镇、瓜园则湾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验收。
组长:张飞国
成员:刘建宁、李建伟、姬文慧、白玉忠、姚磊。
第二组:负责第四标段(马岔镇、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李孝河便民服务中心、砖庙镇、电市镇)的检查验收。
组长: 张生荣
成员:靳胜军、苗建成、苗鸿秦、蔡洁。
第三组:负责第三标段(三川口镇、苗家坪镇)、第五标段(马蹄沟镇、周家硷镇、槐树岔乡、高坪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验收。
组长:高琴
成员:常光明、王亚东、吕磊。
外业验收组(专家组)由县农村土地确权办聘请具有测绘专业验收检测技术资格的4位专家组成。组长孔润生,副组长苗全风(兼数据库建设检查验收组组长),组员2名,分别为李朝阳、穆建峰。外业验收组随3个综合验收组一并进行子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二、验收工作依据
按照中、省、市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验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中、省、市、县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文件。
(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省农业厅印发的《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国家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标准。主要是《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等。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内容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
检查验收主要采用内业查看、内业检测、外业抽检的方法开展。内业查看是指对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成果、入户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档案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内业检测主要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及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外业抽检是指利用相关仪器设备对农户承包地块界址点、面积等空间位置的精确度进行核实。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权属调查完成情况、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档案资料收集存放情况。
1.通过内业查看和走访群众检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测绘工作保障的落实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2)。
2.通过内业查看和外业抽样检测的方法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面积精度检查表》(详见附件4)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界址点精度检查表》(详见附件5)。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并由专家组签字确认。
3.通过内业查看的方法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6)。
4.通过内业查看、内业检测的方法检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7)。
(三)检查验收抽样样本量确定。
覆盖全县辖区内100%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检查验收组到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随机确定检查验收抽检样本。每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两个发包方,每个标段不少于7个发包方,在每个受检发包方范围内抽取不少于5个承包方,即每个村民小组抽检不少于5个承包方。在每个受检发包方范围内抽检不少于30块承包地,即每个村民小组抽检不少于30块承包地的样本量。
数据库每个标段不少于50个发包方,每个乡镇不少于一个村。
四、验收程序
(一)镇级自检自验。
2016年11月23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组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机构人员及标段测绘公司,成立综合工作验收组和测绘成果自检组,逐村逐组完成自检自验工作。凡整村自检达到合格标准的,以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名义向县农村土地确权办提交对该村的验收申请,接受县级检查验收,做到成熟一个村,验收一个村。对自查自验不合格的村组,要及时核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逐项完善,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镇级自检自验任务。镇级自检自验工作完成后,以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汇总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1、2、3),并由标段测绘公司写出测绘成果自检自验报告和技术总结。
(二)县级验收。
县级验收从2016年11月24日开始,2016年11月27日结束。
1.验收培训。县农村土地确权办牵头,组织验收工作组成员,对检查验收工作方法、内容和要求等进行培训。
2.申请受理。县农村土地确权办收到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检查验收的,要及时告知不受理的原因及相关事项。
3.验收工作部署。受理检查验收申请的,验收工作组及时召开检查验收工作碰头会,确定外业抽样检测的区域、线路、具体方法、时间安排和有关仪器设备,确定内业资料查看的重点、具体方法和时间安排,告知受检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需要配合的事项等。
4.现场检查。综合验收工作组和外业验收专家组按照检查验收规定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检查验收组针对内、外业检查情况提出质询,接受检查验收单位的答疑。
5.形成报告。
(1)检查验收组召开内、外业检查验收会议,综合验收结果,讨论形成检查验收报告。
(2)检查验收报告包括: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时间、对象,检查验收的依据,提交检查验收的成果资料,检查验收的数量,工作评价、整改意见、检查验收结论等。检查验收报告应由检查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3)向接受检查验收的单位通报检查验收情况、宣布结果。
(4)县农村土地确权办汇总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检查验收情况,向县政府递交检查验收报告,迎接市级验收。
6.检查验收中止。
(1)镇级行政区域内完成确权农户达不到85%的,不予检查验收。
(2)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没有对承包地块勘测成果进行专项自检自验的,不予检查验收。
(3)因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解决的,不予检查验收。
(4)发现有与国家、省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规范、标准严重不符的,有权中止后续检查验收程序。
(三)检查验收的结果评定。
1.验收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各类检查内容满分均为100分,各检查要素的具体内容和分值按附表中规定分值执行。以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为基本单位的验收内容,要素得分按合格比例计算得分,计算公式为:要素得分=要素分值×合格样本数÷总样本数。情况特殊需要调整要素内容和权重的,镇(办)可向县农村土地确权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检查验收内容评分权重
检查验收内容 | 评分权重 |
工作保障落实情况(S1,满分为100分) | P1=0.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S2,满分为100分) | P2=0.4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S3,满分为100分) | P3=0.3 |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S4,满分为100分) | P4=0.2 |
2.检查验收结果评定。结果评定分为检查结果评定和验收结果评定两个层次。
检查验收结果评定执行下表规定。
检查验收结果评定
检查验收得分 | 检查结果评定 | 验收结果评定 |
90≤S≤100 | 优秀 | 合格 |
75≤S<90 | 良好 | |
60≤S<75 | 合格 | |
S<60或Si(i=1,2,3,4)<60 | 不合格 | 不合格 |
检查验收得分S的计分方法为:S=S1×P1+S2×P2+S3×P3+S4×P4 |
3.检查验收后处理。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被检查验收的单位抓紧整改完善,被验收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验收。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被检查验收的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工作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检查验收的申请、通知、检查表、检查报告或验收报告、整改报告等。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会同标段测绘公司,及时做好本级及所属村组自检自验工作。县上各验收工作组要强化责任,加强沟通,各负其责,严格按照部、省、市确权工作的有关规范、标准及省市验收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全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验收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市上验收。
附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完成情况检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面积精度检查表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界址点精度检查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7.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8.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内业查看自检自验要点
9. 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验收要点
10.子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检查验收专家名单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
完成情况检查表
镇级行政区名称:
序号 | 基础信息 | 完成情况 | 完成率(%) | 备注 | |||
1 | 全镇(办)村总数(个) | 完成的村数 | 村完成率(完成的村占全镇办总村数的比例) | ||||
未完成的村数 | |||||||
2 | 全镇(办)组总数(个) | 完成的组数 | 组完成率(完成的组占全镇办所辖组总数的比例) | ||||
未完成的组数 | |||||||
3 | 全镇(办)总农户数(户) | 完成确权登记农户数 | 户完成率(完成确权登记的户数占全镇办总农户数的比例) | ||||
未完成确权登记农户数 | |||||||
4 | 全镇(办)承包地二轮总面积(亩) | 完成确权登记的承包地二轮面积 | 面积完成率(已完成确权登记的承包地二轮面积占全镇办承包地二轮总面积的比例) | ||||
未完成确权登记的承包地二轮面积 | |||||||
5 | 纠纷发生情况(件) | 完成纠纷调处数 | 纠纷调解率(完成纠纷调处数占纠纷发生情况的比例) | ||||
未调处的纠纷数 | |||||||
6 | 检查意见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镇级行政区名称: (S1,满分为100分)
序号 | 检查要素 | 检查记事 | 要素分值 | 要素得分 | |
1 |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机构是否健全 | 5 | |||
2 | 宣传培训工作是否到位 | 10 | |||
3 | 测绘工作保障条件是否落实 | 15 | |||
4 | 是否建立并执行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保密制度 | 5 | |||
5 | 确权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5 | |||
6 | 是否制订并印发、执行确权工作方案 | 10 | |||
7 | 是否有通过审定的专业技术设计书 | 15 | |||
8 | 是否有通过审定的专业技术总结 | 15 | |||
9 | 检查情况和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10 | |||
10 | 群众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否满意 | 10 | |||
检查 结论 | 要素合计得分S1 |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镇级行政区名称: (S2,满分为100分)
序号 | 检查要素 | 检查记事 | 要素分值 | 要素得分 | ||
1 | 发包 方调 查成 果 | 发包方认定是否正确 | 3 | |||
2 | 发包方代码编制是否正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 2 | ||||
3 | 发包方负责人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 3 | ||||
4 | 发包方调查记事信息是否详实、全面、准确 | 2 | ||||
5 | 发包方审核信息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 2 | ||||
6 | 承包方调查成果 | 承包方代码编制是否正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 2 | |||
7 | 承包方代表认定是否正确、认定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 5 | ||||
8 | 承包方代表信息是否真实、正确、规范 | 3 | ||||
9 | 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与权源文件或事实是否一致 | 3 | ||||
10 | 承包方分配了承包地家庭成员信息记载是否合规、备注信息是否真实、详尽 | 2 | ||||
11 | 承包方调查记事信息是否详实、全面、准确 | 2 | ||||
12 | 承包方审核信息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 5 | ||||
13 | 承包地块调查成果 | 承包地块代码编制是否正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 | 2 | |||
14 | 承包地块的设立是否正确 | 2 | ||||
15 | 承包地块四至、用途等描述信息是否正确、详尽 | 3 | ||||
16 | 界址点和界址线设置是否正确、描述信息与实地是否一致 | 5 | ||||
17 | 调查指界手续和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 5 | ||||
18 | 承包地块调查成果 | 承包地块调查记事信息是否详实、全面、准确 | 2 | |||
19 | 承包地块审核信息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 5 | ||||
20 | 调查草图绘制是否与实际相符,调查草图是否清晰易读、完整正确 | 5 | ||||
21 | 坐标系统、地图投影、分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5 | ||||
22 | 地块控制测量、起算数据等资料是否可靠、完整、规范 | 2 | ||||
23 | 承包地块面积量算是否合规,面积误差是否超限(按附件4执行) | 3 | ||||
24 | 承包 地块调查成果 | 承包地块界址点误差是否超限(按附件5执行) | 3 | |||
25 | 地块分布图与调查表、调查草图等权属资料的描述是否一致 | 3 | ||||
26 | 地块分布图制作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 2 | ||||
27 | 审核公示成果 | 公示材料准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3 | |||
28 | 审核公示过程、形式、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 | 5 | ||||
29 | 勘误修正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 3 | ||||
30 | 结果确认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 2 | ||||
31 | 纠纷调处过程与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 | 3 | ||||
32 |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经过完善,合同是否合规 | 3 | ||||
检 查 结 论 | 要素合计得分S2 |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面积精度检查表
镇级行政区名称:发包方名称或编码:
序号 | 地块 编码 | 成果 面积P | 检查 面积P′ | 面积差值 ∆P | 相对 误差R(%) | 备注 |
N | ||||||
检查记事 | 本组检查地块XX个,检查面积为XX亩,面积相对误差最大为XX%,其中小于2.5%的XX个,2.5%~5%的X个,面积量算符合规程要求。 | |||||
注1:成果面积是指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中所抽取的地块图形对应的面积。 注2:面积计算公式执行NY/T 2537-2014 文本第6.3.6.2节的公式(1)。 计算公式:面积差值∆P=abs(P-P′),面积相对误差R=∆P÷P′×100%。 计算说明:abs()为取绝对值函数,对括号内的值取绝对值。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界址点精度检查
镇级行政区名称: 调查比例尺/界址点精度等级:
序 号 | 界址点号 | 界址点成果坐标 | 检查坐标 | 坐标差值 | 坐标较差 | 地形 地貌 特征 备注 | ||||||
方法 | 方法 | ∆x | ∆y | ∆L | ∆L2 | |||||||
x值 | y值 | x′值 | y′值 | |||||||||
1 | ||||||||||||
2 | ||||||||||||
3 | ||||||||||||
n | ||||||||||||
界址点中误差m | ||||||||||||
检查记事 | 本组检查界址点xx点,点位误差最大为xx米;其中误差小于2.62米为xx点,2.62米至3.75米之间为XX点,3.75米至5.25米为X点,界址点图解精度符合规程要求。 | |||||||||||
注1:“方法”部分说明对应坐标的界址点测量方法,包括实测法、航测法和图解法。 注2:一般情况下,应确保抽检的界址点个数n≥30。 计算公式:∆x=x-x′,∆y=y-y′,∆L=sqrt(∆x2+∆y2); 计算说明:同精度检查时,界址点中误差m= sqrt(∑[∆L2]/2n);高精度检查时,界址点中误差m= sqrt(∑[∆L2]/ n)。sqrt()为开平方函数,对括号内的值实施开平方运算。∑[ ]为求和函数,对方括号内的系列值(从1到n)进行求和运算。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镇级行政区名称: (S3,满分为100分)
序号 | 检查要素 | 检查记事 | 要素 分值 | 要素 得分 | |
1 | 是否使用统一规定的证书、簿册,形式是否合规 | 10 | |||
2 | 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题处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5 | |||
3 | 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资料是否齐备、正确、规范 | 10 | |||
4 | 确权登记颁证结果是否正确,证书、簿册是否与合同记载一致 | 15 | |||
5 | 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代码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5 | |||
6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填写齐全并加盖相应印章 | 10 | |||
7 | 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和发证程序是否规范 | 10 | |||
8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发放给承包方 | 15 | |||
9 | 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管理制度 | 10 | |||
10 | 是否按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 | 10 | |||
检 查 结 论 | 要素合计得分S3 |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镇级行政区名称: (S4,满分为100分)
序号 | 检查要素 | 检 查 记 事 | 要素 分值 | 要素 得分 | |
1 |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和登记数据是否正确入库 | 20 | |||
2 | 数据库成果是否符合NY/T 2539-2014的要求 | 10 | |||
3 | 土地承包档案是否数字化 | 10 | |||
4 | 是否具备空间数据管理(浏览、编辑、查询、分析、输入、输出、转换等)功能 | 10 | |||
5 | 是否具有调查数据管理(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转换等)功能 | 10 | |||
6 | 是否具有登记管理(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打印证书等)功能 | 15 | |||
7 | 是否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功能 | 15 | |||
8 | 是否具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管理功能 | 10 | |||
检 查 结 论 | 要素合计得分S4 | ||||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
内业查看自检自验要点
为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自检自验工作,根据《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验收内容的通知》、《陕西省档案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资料清单》,结合本县实际,特明确全县镇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内业查看自检自验内容:
一、综合工作
1.工作机构
镇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导组、包抓组成立的会议记录、文件;村级确权工作机构成立的会议记录、文件;组级作业组人员名单。
2.宣传培训
镇级或上级印发的宣传培训资料和本级召开的培训会议记录、讲稿及影像资料;村级使用上级印发的宣传培训资料,本级培训会议记录;组级召开农户户长会议宣传政策、安排确权工作记录,被抽检农户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的了解情况,对组上确权工作的评价。
3.工作方案
镇级印发的《实施方案》;村级对所属各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审核汇总后报镇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级召开农户户长会议讨论形成、经村上审核汇总、报镇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复印件。
4、纠纷调处
镇、村、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期间《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表》,纠纷调处记录,重大纠纷调处的调解协议书或调处证明。
5、工作总结
镇、村两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各标段测绘公司以镇为单位所写的自检技术工作总结。技术工作总结中要详细写明落实子洲县农业局转发榆林市农业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测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界址点线及图解面积精准度校核工作的情况。
二、基本信息资料
工作基本信息:
1.《乡镇土地承包管理基本情况及编号表》:一份
2.《行政村土地承包管理基本情况编号表》:一份
3.《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管理情况及编号表》:一份
上述三种资料由测绘标段公司从建库系统中导填机打版,交各镇、办负责分级加盖公章(组级由村级代盖)。
农户基本信息:
农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农户户口薄复印件(两种复印件均有标段测绘公司加盖的“农村土地确权专用”印戳)。
测绘图件信息:
1.工作底图(影像图)
比例尺:以清楚辨认指界、清晰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要素为准。权属要素标注中,行政区划标注:XX县XX镇XX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底图;地块权属标注:二轮承包面积、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地块序号、村界线村名;地形地物要素标注: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沟、渠、路、独立物及国有土地、镇级土地、村组机动地和四荒地等;图廓要素标注:图廓线、坐标系统、索引图、密级图号、制图单位、制图人员、审核人员、制图时间、村民小组长或指界人签名按手印及联系电话等。
2.一轮公示图(影像图)
根据发包方地块面积和分布特点决定,图面清晰,美观,易归档为原则;行政区划标注:XX县XX镇XX村XX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一轮公示图;地块权属标注:除应有工作底图上标注的要素外,增加测绘面积,户主姓名手印及编号。地形地物要素标注和图廓要素标注与工作底图标注一致。
3.二轮公示图(地形图)
根据发包方地块面积和分布特点决定,图面清晰,美观,易归档为原则;行政区划要素标注,地块要素标注。地形地物要素标注与《一轮公示图》一致;图廓要素标注:在《一轮公示图》标注基础上,由户主签名按手印。
三、确权成果资料
1.《发包方调查表》:一组一份;
2.《承包方调查表》:一户一份;
3.《户主表》:一组一份;
4.《户主声明书》:一户一份;
5.《委托书》:实行委托的一户一份;
6.《承包地块调查表》:一户一份;
7.《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手写原始件、机打版各一份;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手写原始件一份,机打版四份;
9.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一组一套;
10.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一组一套;
11.《公示无异议声明书》:手写原始件或机打版一份;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一户一份;
13.《承包地块示意图》:每户一份;
14.《农村土地承包台账》:一组一份;
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一户一份;
16.《土地承包合同》及附表(家庭方式):一式四份;
17.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二份;
1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二份;
19.《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表》:以组为单位填写,农户领证签字后复印三份分别交村、镇、县一份;
上述19种资料,除第7、第8两项既有村民小组作业组手工填写版,又有标段测绘公司机打版外,其余均由标段测绘公司从建库系统中导出机打版。填写要求:
1.各种表格、资料应填项必填,所填的信息、数据、情况必须正确无误。资料与资料之间,表与表之间、手工表与机打版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信息、数据,须前后一致。
2.机打版导填过程中,凡应由镇、村、组、农户补充的资料,由标段测绘公司列出补填事项标准要求清单,交镇、办负责安排补充。
3.手工填写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者蓝色的签字笔填写。填写文字应清晰易辨无涂改,一律采用国家标准文字,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简写名称。
4.机打版资料表格上应由镇、村、组签署意见及户主签名盖章的,交各镇办负责按标段测绘公司提供的规范标准办理签署事宜。凡承包户主应亲自签名按手印或盖章的,不得代签,代按或代盖。凡委托办理确权事宜的,须由受委托人签名按手印或盖章,并有委托人亲自签名按手印或盖章的《委托书》。凡镇、村、组负责人或在确权资料中多处签字的,须字迹一致。凡确权资料、表格上的日期填写须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流程之内,不得出现逻辑错误。
5.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自检自验,由各标段测绘公司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验收要点》进行。自检自验中应补充的信息资料,由各镇、办负责及时提供,以保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资料及时、准确、完整打印。
四、资料归档
镇级开展自检自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子洲县农业局、档案局转发的《榆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采取以镇、村、组人员为主、测绘标段公司人员指导协助的办法,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产生的资料按“综合类”、“确权登记类”、“特殊载体类”三个类别及各类别资料的保管级别、保管期限归类收集整理,待县上统一下发装具后装档。
附件9
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化管理系统验收要点
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否完整。结合本地民政部门组织机构及项目合同在系统内检查县(区)、乡镇(街办)、村、组四级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否准确完整,各级组织机构权属关系是否准确符合实际。
(二)组织机构的标识是否准确(编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或本地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审核系统中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的正确性。
编码规则:发包方编码为14位,其中第1、2位为省级编码,第3、4位为设区市编码,第5、6位为县级编码,第7、8、9位为乡镇级编码,第10、11、12位为村级编码,最后两位为村民小组编码。
组织机构必须保持和CS系统一致。
二、农户基本信息管理
通过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农户信息部分的必填项是否完整符合规范。
1.农户信息部分:(这部分只填写户主的相关信息)农户代码、农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生日、邮政编码、家庭住址、是否是承包户、户口性质、农户性质、族别这12列为必填项。
农户代码:总共18位,省(2位)市(2位)县(2位)镇(3位)村(3位)组(2位)+四位顺序码(注:农户代码每户一个代码,家庭成员与户主共用一个代码);
农户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参照《入户调查阶段申报表》);
身份证号:户主身份证号必填,且必须是二代18位身份证号;
性别:参照申报表,结合实际填写;
年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从身份证号里加公式提取);
生日:必填,可从身份证号里加公式提取;
邮政编码:填写本村邮编(乡镇邮编也可以);
家庭住址:某某街办xx村xx组;
是否是承包户:根据二轮延包底册、相关土地权益确定;
户口性质:根据户口簿登记情况如实登记;
农户性质:参与二轮延包的统一填写原二轮承包户;
族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 家庭成员部分:农户代码、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与户主关系、生日、户口性质、民族、是否为共有人这10列为必填项。
农户代码:总共18位,省(2位)市(2位)县(2位)镇(3位)村(3位)组(2位)+四位顺序码(注:农户代码每户一个代码,家庭成员与户主共用一个代码);
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参照《入户调查阶段申报表》);
年龄: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性别:参照入户调查表如实填写;
身份证号:户主身份证号必填,且必须是二代18位身份证号。身份证一致,户主必填,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非必填;
与户主关系:参照入户调查阶段的申报表里的共有人信息部分,并对照BS数据字典的要求进行统一;
生日:户主及家庭成员生日均为必填;
户口性质:根据户口簿登记情况如实登记;
民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是否为共有人:参照入户调阶段的申报表“是否为共有人”一列,与其保持一致。
三、同一地块表
调查底图与入户调查阶段手填的同一地块表应与系统自动生成的同一地块表应保持一致(数量、面积、地块编码、四至)。
四、土地承包管理
(一)家庭承包合同必填项是否齐备。
1. 合同信息部分。合同信息部分必填项:农户代码、地块名称、地类、等级、虚面积、折实面积(合同面积)、四至、测量面积、是否基本农田、种植类别、所有制性质、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承包方式、用途、地块编码、发包方、是否二轮承包地、本组人均应分地,其他的与模板保持一致即可。具体说明如下:
农户代码:总共18位,省(2位)市(2位)县(2位)镇(3位)村(3位)组(2位)+四位顺序码(注:农户代码每户一个代码,家庭成员与户主共用一个代码);
地块名称:与同一地块表上地块名称一栏一致,同一个地块不可出现两种不同的名称;
地类: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填写;
等级: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地力等级数据认定对应地块的地力等级,如无地力等级数据,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填写;
虚面积:对于村里土地分等级的,有的1亩2顶1亩,则此处填写1亩2;对于村里土地不分等级的,则与合同面积一致;
折实面积: 填写入户调查阶段申报表格上登记的面积,即合同面积;
四至(东南西北):与实地调查的四至一致;
测量面积:这个面积由测绘公司由图解或者实测得来为必填项;
是否为基本农田: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数据判定对应地块是否为基本农田情况;
种植类别:具体根据实际的调查情况;
所有制性质: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如实填写;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根据实际调查承包日期填写;
承包方式: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并对照BS系统字典填写;
用途:根据实际调查情况;
地块编码:根据“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上地块编码一栏的后5位。(注意:这里BS系统要求必须是五位的编码);
发包方:根据调查情况如实认定发包方;
是否二轮承包地: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填写是或否;
本组人均应分地:与户主表右上角“人均面积”一致,必填项;
2. 共有人信息部分:户主代码、姓名、年龄、性别、户主关系、生日这6列都为必填项。
户主代码:14位行政区代码+4位农户代码(与合同信息部分的农户代码一致);
姓名:填写入户调查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入户调查表上的姓名就是身份证姓名);
年龄:所有人的年龄必须填写;
性别:必填项,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与户主关系:必须填写,根据BS系统字典里的家庭关系填写;
生日:必填,根据入户调查阶段的申报表填写。
(二)家庭承包合同是否符合陕西技术规范要求(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编码为19位,即前18位为承包方编码,最后1位为英文字母H(按我省技术规范中的字母编码)。承包方编码为18位,即前14位为发包方编码,后4位为承包农户的顺序号(陕农业办发〔2015〕号文件编码规则)。
(三)系统公示模块中的机打申报表生成数据是否完整(申报表)。
具体内容要求和填表说明与陕西省技术规范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规定相同,逐级网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审核,审核通过的表一式四份,经承包方签字确认后正式报村、乡和县级土地承包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发证。
此表是村、乡和县级管理机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的来源、依据和凭证,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作为各级保存的土地承包档案。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一)登记申请及审批:是否有各级权限审批。
(二)承包经营权证。
1. 是否正常发放(证书),未发放说明具体理由;
2. 编号方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为19位,即前18位为承包方编码,最后1位为英文字母Z(按我省技术规范中的字母编码)。承包方编码为18位,即前14位为发包方编码,后4位为承包农户的顺序号(陕农业办发〔2015〕号文件编码规则);
3. 分配了承包土地的农户成员:只填写家庭成员中分配了承包土地的人,未分配承包土地的人不填写。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非平均方式承包土地的,不填写此内容。
(三)登记簿。
1. 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登记簿)。
2. 编号方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统一为19位,即前18位为承包方编码,最后1位为英文字母B(按我省技术规范中的字母编码)。承包方编码为18位,即前14位为发包方编码,后4位为承包农户的顺序号(陕农业办发〔2015〕号文件编码规则)。
六、合同台账
核对农户姓名、合同面积、实测面积、地块总数、分配人口数以及总的测量面积、合同面积、人口数是否和本组合同农户总和等信息是否和入户调查阶段的申报表,以及机打出来的申报表信息一致。
七、权限的分配
1. 账号的下发是否符合逐级下发的要求;
2. 权限的分配各级是否符合要求且模块功能下发合理;
3. 操作员、用户组、图片上传管理员等分配是否合理规范。
八、土地查询信息汇总
1.农户总数>=合同总数=经营权权证书总数=登记簿总数
2.土地总面积=合同总面积=经营权证书总面积=合同台账总面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验收内容一览表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求 | 要求描述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建立的完整性检查 | 县区内已确权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否完整准确 | 结合本地民政部门组织机构及项目合同在系统内检查县(区)、乡镇(街办)、村、组四级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否准确完整,各级组织机构权属关系是否准确符合实际。 |
组织机构标识的准确性检查 | 组织机构代码标识是否准确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或本地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审核系统中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的正确性。编码规则是否符合陕西省编码规则要求,组织机构的标识是否与CS一致。 | |
农户基本信息管理 | 必填项检查 | 农户信息的必填项是否完整符合规范 | 农户信息及家庭成员部门的必填项是否完整且与调查信息一致,具体必填项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导出模板标红列。 |
农村土地基本信息管理 | 同一地块表 | 同一地块表上信息一致性 | 系统自动生成的同一地块表与公示图信息应保持逻辑一致。 |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 家庭承包合同必填项检查 | 家庭承包合同的必填项是否完整符合规范 | 家庭承包合同部分的必填项是否完整且与调查信息一致,具体必填项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导出模板标红列。 |
家庭承包合同规范性检查 | 家庭承包合同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 | 家庭承包合同的样式是否与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一致,承包合同编码规则等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 |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申报表规范性检查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申报表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 | 表格样式及具体内容要求和填表说明与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一致。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求 | 要求描述 |
土地承包经营权 管理 | 登记申请及审批的操作规范性检查 | 登记申请及审批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 登记申请及审批操作权限是否分级。 |
承包经营权证的规范性检查 | 承包经营权证的样式、信息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 要求 | 承包经营权证的样式、信息、编号规则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承包地块示意图样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
登记簿的规范性检查 | 登记簿样式、信息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 规范要求 | 登记簿的样式、信息、编号规则等是否符合陕西省技术规范要求。 | |
承包合同台账 | 承包合同台账的信息是否准确属实 | 承包合同台账上记录的信息是否和入户调查阶段的申报表,以及机打申报表信息一致。 | |
汇总分析 | 汇总分析提取的数据逻辑一致性检查 | 县区上报的数据应与汇总分析提取的数据一致,系统内汇总提取的数据自身逻辑性一致 | 县区上报的数据应与汇总分析提取的数据是否一致,系统内汇总提取的数据自身逻辑性是否一致。 |
系统安全管理 | 权限的分配规范性检查 | 权限的分配是否具有安全保密分级机制 | 账号的下发是否符合逐级下发的要求;权限的分配各级是否符合要求且模块功能下发合理;操作员、用户组、图片上传管理员等分配是否合理规范。 |
附件10
子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检查验收专家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
组长 | 孔润生 | 国家注册测绘师 | ||
成 员 | 李朝阳 | 工程师 | ||
苗全风 | 工程师 | |||
穆建峰 | 高 工 | |||
张飞国 | 县农业局 | 局 长 | ||
张生荣 | 县农业局 | 副局长 | ||
高 琴 | 县农经站 | 站 长 | ||
吕 磊 | 县农财所 | 干 事 | ||
白玉忠 | 县档案局 | 副局长 | ||
苗建成 | 县委农工部 | 主 任 | ||
苗鸿秦 | 县政府法制办 | 干 事 | ||
姬文慧 | 县国土局 | 纪检书记 | ||
刘建宁 | 老君殿区域站 | 站 长 | ||
李建伟 | 双湖峪区域站 | 站 长 | ||
靳胜军 | 电市区域站 | 站 长 | ||
常光明 | 苗家坪区域站 | 站 长 | ||
王亚东 | 马蹄沟区域站 | 站 长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