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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2015年度财税征收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失效】

 

子政办发〔201527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子洲县2015年度财税征收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2015年度财税征收任务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

 

 

子洲县2015年度财税征收任务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征收部门财政收入任务,强化征收责任,充分调动征收部门加强收入征管的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财税收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二、目标任务

1.国税局:地方财政收入任务895万元;

2.地税局:地方财政收入任务4704万元;

3.财政局:地方财政收入任务1401万元。

三、考核依据及办法

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地方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预〔2005218)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年度征收任务及经费安排。

1.国税局: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895万元,安排征收经费160万元。

2.地税局: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4704万元,安排征收经费496万元。

3.财政局: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1401万元,安排组织收入经费40万元。

(二)超收任务奖励经费。

1.进度考核:各征收部门在630前,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45%以上,财政拨付安排经费的30%;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70%以上,财政拨付安排经费的50%;完成全年收入任务80%以上,财政拨付安排经费的60%;完成全年收入任务90%以上,财政拨付安排经费的80%

2.各征收部门超额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按超出地方财政收入任务的20%安排奖励经费。

3.未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不得评选为县委、县政府本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征收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各征收部门要定期召开税收征管专题会议,及时掌握税收政策调整信息,全面客观分析每月每季税源变化和增减因素,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税收收入按进度均衡入库。

(三)挖掘潜力,促进财政增收。要密切跟踪税源结构性增减变化,采取应对措施,深入开展税源调查研究,关注重点税源变化,优化税收环境,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拓展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

(四)突出重点,加大征收力度。各征收部门要认真分析,明确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征管,加强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专项治理和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漏欠税行为,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五)攻坚克难,确保税收任务完成。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