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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文广局关于“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子政办发〔201575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文广局关于“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县文广局拟定的关于“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子洲县文广局关于

“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让基层百姓共享文化成果,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根据榆政文发〔201572号和榆政文发〔2015135号文件精神,县文广局拟定“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主旋律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2015开展“送戏下乡”42场。

二、具体措施及要求

1、明确组织实施主体。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由子洲县文艺演出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送戏下乡到各乡镇(办事处),以确保满足农村群众以及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

2、突出主题。子洲县文艺演出有限公司组织演职人员创作和演出弘扬主旋律、符合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生活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

3、做好安保、服务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演出期间的安保及相关服务工作,与子洲县文艺演出有限公司签订演出安全协议,并安排辖区派出所、乡镇干部保证演出顺利进行。要求通知演出地点周边村的群众观看,并妥善安排好演出人员的就餐等工作。

三、经费来源

演出经费按照榆政文发〔201572号和榆政文发〔2015135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