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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子政办发〔2015〕88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子洲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5〕2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子洲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为主导,发动全社会力量,扎实推进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欢度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江声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谢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传递、通报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办事处)、街道办、社区职责。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排查居(村)民住宅、沿街门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

(二)公安部门职责。开展“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三)消防大队职责。组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联合住建局加大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清明节等重要时段。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构建消防宣传网络。

(四)住建部门职责。排查违规搭建的泡沫彩钢房建筑,重点检查员工宿舍电器线路敷设安全情况,灭火器材完好情况;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所有气站、城区燃气管网、进户支线及室内外燃气管线调压设施、单位燃气用户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确保灭火抢险救援现场供水。

(五)安监部门职责。排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工商部门职责。排查商场、市场、个体工商户。严控孔明灯市场销售,加强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七)文化部门职责。开展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及文艺演出等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八)卫生部门职责。排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情况。

(九)教育部门职责。开展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学生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

(十)工贸部门职责。开展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一)民政部门职责。开展养老院、敬老院、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二)广电部门职责。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制作、播放消防公益短片、广告,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十三)电力部门职责。排查用电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保障重要建筑、场馆、设施以及重大灭火抢险救援的消防用电。

四、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结束,分为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26日)。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行业系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周密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11月27日至2016年4月6日)。根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消防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及时制定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6年4月7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县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冬春季火灾易发多发。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要夯实责任,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详细的考评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同时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培训指导,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要于11月26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4楼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对分管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阶段小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林旺   联系电话:0912-7312119

附:监督检查台帐

监督检查台帐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检查时间监督人员检查单位单位地址检查发现的主要火灾隐患处置整改情况备注































































说明:1.该报表每月一报,于25日前在上月的基础上累计上报。2.时间格式按照“XXXX-XX-XX”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