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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蓄水库坝及河道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子政发〔201432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蓄水库坝及河道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河道及蓄水库坝水位高、蓄水量大,极易引发溺水事故。717日,我县淮宁河(淮宁湾镇后湾村)发生一起三名儿童玩水溺亡事故,河道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蓄水库坝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安全防范宣传力度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车等媒体,加大库坝河道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重点防范学生在水库、河道溺水事件的发生,通过发放传单、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和张贴标语等方式,教育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负起监护责任,使学生远离水库、河道,确保不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

二、加强河道巡查管理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河道库坝的巡查力度,加大本辖区内河道深水区、急流区及采砂、采石深坑区等危险区的安全排查,要在蓄水库坝、重点河段、深水区等事故易发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牌。同时,要督促所有采砂业主对所采砂坑及时平整,恢复原状。

三、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

涉河、涉沟工程要切实重视和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项目工程安全度汛预案,落实施工安全责任。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如遇雷暴或强降雨天气,建设单位必须督促各施工队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全部人员迅速撤离施工现场,确保所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