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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子政办发〔2014106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子洲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

 

 

子洲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油气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油气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一)油气突发事故主要有泄露、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人为蓄意破坏、设备缺陷、自然灾害等。

(二)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和收集等。

三、突发油气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突发油气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可分为三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

中心区域为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该区域有火灾、爆炸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二)事故波及区域。

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污染比较严重,有可能发生物品的损坏和人员的伤亡。

(三)受影响区域。

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域扩散的有害物质。

四、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立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油气办。

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公安局局长  油气办主任  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安监局、住建局、工业商贸局、油气办、公安局、公安消防队、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医院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指挥部职责

突发油气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并负责组织全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承接突发油气事故报告;请求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的进展情况;落实市、县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监局:负责监督子洲采油厂、长庆采气二厂、顺祥天然气供气公司等从业单位的安全,督促各从业单位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3、县住建局:负责及时了解城区居民供气的安全情况,汇报城区内突发油气事故的信息情况,并组织配合救援工作。

4、县工业商贸局、油气办:协助各涉油气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协助县安监局做好应急救援咨询模拟演习;协助调查处理突发油气事故的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和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6、县公安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的石油、天然气,事故得到控制后,组织伤员的搜救。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定抢救运输单位;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县卫生局:负责确定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事故现场调配医护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员情况。

9、县环保局:负责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

10、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1、县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2、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及时了解、汇报本辖区突发油气事故的信息和情况,并组织力量配合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突发油气事故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报告县油气办。

(二)县油气办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县政府,请求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救援,采取一切措施,尽力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不得相互拖退、推诿。

(三)当县政府确定突发油气事故不能很快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救援。

六、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油、气的性质,立即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和专用防护用品;现场灭火、防爆、抢救伤员;科学的处理事故后的污染区。该组由县公安消防队和质量技术监局组成,由县公安消防队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行治疗。该组由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组成,由县卫生局负责。

(三)安全疏散警戒组:负责在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工作,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四)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五)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监测,确定污染区域的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县环保局负责。

七、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

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由县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县医院负责提供医疗急救服务。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油气办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县突发油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有关单位电话联系表

 

子洲县县委办公室:7221040

子洲县政府办公室:7222116

子洲县安监局:7230449

子洲县油气办:7230245    

子洲县采油厂:7283058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029-86502119 0912-3839119

(作业四区:029-86574011)(作业五区:029-86574050

子洲县顺祥天然气公司:13909127804

子洲县消防大队:7318115

子洲县医院联系电话:7221355

米脂县消防大队:6224440

米脂县医院联系电话:6236944

绥德县医院联系电话:5611558

榆林市第一医院:5641799

绥德县消防大队:5655119

靖边县医院:4621289

靖边县消防大队:46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