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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人影作业公告

为做好我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子洲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和高炮防雹作业,敬请各乡镇、村组及相关单位给予关注和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人工火箭增雨(雪)作业

作业时间: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作业区域:人影中心流动作业车、双湖峪街道人影作业点、老君殿镇人影作业点。

二、  高炮防雹作业

作业时间:2021年5月1日——10月15日

作业区域:全县境内有防雹作业点的乡镇。

三、  作业设备类型:

  1、 地面作业火箭弹型号:陕西中天WR-98增雨防雹火箭

  2、 流动作业车辆车号:陕KH1313

  3固定作业地点: 37型双管高炮

  4防雹炮弹:江西宜春先锋RY-18型增雨防雹炮弹

四、注意事项及事故报告方式:

   1、因此项活动是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进行的气象服务公益活动,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均已在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在作业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涉火箭增雨作业或高炮防雹作业,如遇阻挠和蓄意破坏增雨防雹作业设备及作业地点设施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在作业区域内发现或拾到增雨防雹火箭弹的可疑落地物,请勿自行拆卸,应立即通知人影服务中心,以便得到妥善处理;发生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的,请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政府、公安及气象部门。电话:7222233

特此公告

子洲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