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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子政发201910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2019年3月30日23时15分许我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楼内发生天然气闪爆事故,造成1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单位树牢红线意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特种设备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一)煤矿领域。重点查处采掘接续失调组织生产,无证或证照不全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以技改为名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安全培训不到位,井下采掘工程违规外包,图纸造假图实不符不按规定进行封闭老采空区,安全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管理混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县工贸负责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局、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二)非煤矿山领域。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工作,重点整治乱挖滥采等“三违”现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应急管理负责,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油气办、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化工、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县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工负责,县公安局、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四)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经营场所“前店后宅”“下店上宅”,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五)油气管道安全领域。着重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小区内管网、老旧管网和人口密集区域管线等重点部位,检查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燃气报警仪等监控设施设备运行是否良好重点查处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开孔盗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为,油气管道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铁路、公路、市政管线安全距离不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未按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未按规定设置、修复或者更新管道标识,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等问题。(城镇燃气由县住建局负责,野外油气管道由县油气办负责,县公安局、应急管理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六)地质灾害领域。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体责任、部门联控联防责任落实情况;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七)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查处汽车客运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规定,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建设,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运车辆违规运营、无牌无证无资质非法经营,农村机动车辆非法载人,货运车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挂靠、违规装载等行为。(公安局、交通局、交警队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八)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投入运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工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全措施不落实用电防护不到位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住建局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农村房屋改造施工领域由各乡镇负责

(九)消防领域。重点查处建设工程未审先建,或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许可擅自营业,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城市商业综合体和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存在故障,设施无法正常联动运行;住宅小区或公众聚集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和违规住人等行为。(消防队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十)民爆领域。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公安局、局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十一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与气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等问题。(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4月1日-4月1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在前一阶段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并督促有关企业要于4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912-7230449)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隐患整改到位。要严格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资金、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集中执法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县安委会将在各有关部门自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的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尽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沟通协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并协调各单位开展督导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和整治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周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各单位隐患整治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燃气管道泄漏、地质灾害、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县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以及应急防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加大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主安全意识和业务安全能力。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