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我单位(陕西琦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编制的《子洲县何家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沁园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表格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也可向子洲县水保生态检测站(监督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高爱
联系电话:182 2021 9067
监督部门联系人:贾伟
联系电话:0912-7224669
附件:子洲县何家沟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沁园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