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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港澳台居民证件收费项目及标准

市、县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
港澳台居民证件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 费 项 目单位 收费          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外国人签证费
(一)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


1、零次、一次签证168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2、二次签证252同上
3、签证延期160同上
4、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420同上
5、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672同上
6、签证停留期延期160同上
7、一次团体签证元/人130同上
8、二次团体签证元/人170同上
9、团体签证分离160同上
10、改变签证种类160同上
11、增加、减少携行人160同上
12、增加一次入境有效160同上
13、增加二次入境有效235同上
(二)按国别对等收费的国家及收费标准
详见文件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二、外国人签证费
(一)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元/人1500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267号
(二)外国人居留许可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230号
1、不满一年者元/人400同上
2、一年至三年者元/人800同上
3、三年至五年者元/人1000同上
4、减少携行人元/人200同上
5、居留许可变更元/人200同上
三、港澳台居民证件费


(一)台湾居民证件费


1、办理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元/证200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334号
2、补办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元/证500同上
3、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元/证40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4、台湾居民定居证元/证8同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1、一次有效元/证20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3]164号
2、多次有效元/证80同上
四、办理国籍变更收费


  申请国籍变更手续费元/证50公安部公通字[199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