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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5.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74万元,省级补助5.83万元)年终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依据《关于印发<一到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民发﹝2007﹞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本次下达经费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残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以及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方面所需支出。

三、请严格按照指定用途,抓紧安排落实,认真审核确定补助范围和对象,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兑付到享受对象。

四、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补助对象数量变化及补助发放情况,据实结算,同时建立财政补助资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子洲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