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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工业商贸局2021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子财发﹝2021﹞287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工业商贸局:

根据榆政财建﹝2021﹞5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1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请严格按项目批复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尽快落实,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务监管,遵循财经纪律要求,其中符合政府采购、招投标、绩效评价等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做好信息公开,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年终列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799其他对企业的补助”科目。


子洲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