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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民政局2021年困难救助中省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子财发﹝2021﹞18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民政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1年困难救助中省补助资金4889万元(详见附表)。年终列入有关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政策及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从严把关,认真审核确定补助范围和对象,抓紧安排落实,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享受对象。

三、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打入受资助对象储蓄卡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同时要建立专门档案备查。

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财政补助资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察、财政、审计及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救助资金,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2021年中省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