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司法局201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及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依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法学教育规划、年度计划;
3、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县社会法律咨询事务机构。
4、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
5、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仲裁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
9、指导全县的法学理论研究。
10、协调和指导全县“
11、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12、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省、市、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一条主线,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一个理念,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实力子洲、幸福子洲”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和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子洲县司法局为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全额预算单位,有行政编制15,事业编制6,现有在职人员19人,离休5人,退休9人。辖18个司法所,为全额预算单位,有政法专项编制23,事业编制23,现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3人。司法局有车辆3辆,司法所有车辆8辆。
下属三个事业单位:
1、子洲县公证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6,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2人。有车辆1辆。
2、陕西信一律师事务所,差额预算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4,现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1人。
3、子洲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5,现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1人。有车辆1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子洲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到目的预算》,2014年司法局人员经费预算为560.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55.3万元。公证处人员经费预算为42.21万元,律师事务所人员经费预算为19.3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经费预算为29.07万元。
子洲县司法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615.81 | 一、基本支出 | 615.81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473.89 | |
三、事业收入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6.62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3、日常公用经费 | 55.3 | |
其他事业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本年支出合计 | ||
七、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615.81 | 支出总计 | 615.81 |
子洲县司法局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总计 | 615.81 | 615.81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615.81 | 615.81 | |
20406 | 司法 | 615.81 | 615.81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223.27 | 223.27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282.5 | 282.5 | |
2040606 | 律师公证管理 | 76.86 | 76.86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33.18 | 33.18 |
子洲县司法局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司法局 | 13.9 | 11.8 | 11.8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