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民政局2013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3、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7、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目标任务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继续做好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和社会募捐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救灾、募捐资金充分发挥救助作用,保证灾民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生产,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救灾应急预案,使预案更科学、更合理、更具有操作性;
2.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3.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使困难群众得到最大限度救助,继续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办法;
4.严格执行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复审清查制度。
二、指导完成全县第一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社区建设工作。
三、坚持双拥共建,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按时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补费和抚恤金以及提高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问题,开展优抚对象清查工作;
2.切实加强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对社会事务的规范管理;
2.认真做好城乡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做好南川区域敬老院的改建等工作;
3.完善孤残儿童信息网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4.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筹建县中心敬老院(重点是选址),新建县社区服务中心(其中包括县救助管理站、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局属各单位办公楼),规划县公墓和殡仪馆建设,加快选址进度。
五、学习“十八大”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转变机关精神面貌,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机关政务公开力度,精减“三公”经费,建设高效、廉洁机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子洲县民政局为正科级建制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县民政行政管理职能。下设单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子洲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婚姻登记处、救助站5个单位。都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9人,退休人员13人,民政系统有车3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说明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预算填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遗属补助、60年代精简人员补助、生活补助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编制。
2013年,民政部门公共预算收入1451.75万元,支出145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8.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76万元,项目支出258.67万元。
子洲县民政局(部门)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子洲县民政局(部门)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子洲县民政局(部门)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备 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计 1451.75 1193.08 258.6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451.75 1193.08 258.67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301.75 1193.08 108.67 2080201 行政运行 1193.08 1193.08 2080205 老龄事务 108.67 108.67 2081801 农村五保供养 150 150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子洲县民政局 22.6 13 13 9.6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 1451.75 一、基本支出 1193.08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215.58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88.74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3、日常公用经费 88.76 其他事业收入 二、项目支出 258.67 四、上级补助收入 1、高龄老人保健补贴 108.67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五保户补贴 150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451.75 本年支出合计 1451.75 七、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