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资金/ 绩效管理/ 2019年/ 正文

子洲县裴家湾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8年度)




评 价 单 位 名 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项 目 主 管 部 门:子洲县裴家湾人民政府(章)

项 目 名 称: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

项目评审起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概况1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

(一)项目绩效自评概述1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2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2

(一)再评价依据2

(二)再评价项目2

(三)再评价原则3

(四)再评价目的3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3

(六)再评价标准5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5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5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5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6

(一)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7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7

(三)项目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7

五、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8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8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8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9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9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0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公开

(二)项目绩效自评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七、建议10

(一)规范绩效自评的工作程序10

(二)尽快完善项目相关制度10



子洲县裴家湾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子洲县财政局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对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子洲县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种植 264 户 1678 亩,黄芪种植 62 户 666 亩,其他中药材种 植 20 户 135 亩,养鸡 5 户 2700 只,养驴 1 户 3 头,养蜂 1 户 15 箱, 养牛 169 户 456 头,苹果种植 53 户 396 亩,养猪 29 户 548 头,塑料 大棚 1 户 1 个,小微创业 14 户 14 个,小杂粮 10 户 122 亩,养羊 329 户 5161 只。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概述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共同组成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从项目概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明细支出内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问题与建议6个方面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同时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方面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结论是:扶贫资金的兑付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脱贫,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

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

5.《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

7.《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

(二)再评价项目

再评价项目: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裴家湾镇人民政府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裴家湾镇人民政府在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

2.了解裴家湾镇人民政府专项经费的效益情况。

3.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再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项目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项目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项目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 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裴家湾镇人民政府,并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曹 丽

工作人员:曹 浩 王舒 李慧 封志壮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电市镇人民政府项目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资金支付、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效果5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18个三级指标,其中有15个共性指标,3个个性指标。

1.项目管理:主要考核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的资金支付率和资金是否及时支付两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是否有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按时验收且有验收报告、是否有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公开、自评报告公开内容是否和账务一致、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9方面的内容。

3.资金管理:主要考核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实际支出是否与合同相符、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4方面的内容。

4.项目绩效:反映项目财政支出达到的效果,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情况。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反映项目财政支出达到的效果,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1.8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度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主要是裴家湾核桃核桃种植 264户1678亩,小微创业等共计140万元,资金的兑付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脱贫。并按时组织验收。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裴家湾镇人民政府提供的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分析,裴家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共18项,完成11项,未全面完成6项,未完成1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从项目概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明细支出内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问题与建议6个方面进行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方面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3分。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为81.8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项目绩效再评价时组织实施指标体系比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五个三级指标。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项目绩效再评价未涉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3个指标,个性指标只设置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3.项目绩效再评价与项目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裴家湾镇人民政府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再评价得分为81.8分,分值差额为11.2分。项目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组织实施方面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再评价扣15分,主要扣分点为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指标设计、组织评价人员6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绩效目标未公开,且自评报告公开时间较晚。

二是项目绩效方面通过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2分。

五、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1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资金支付率高,且支付及时,得10分。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6分,再评价得分21分(占该项满分值的58%)。子洲县裴家湾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和项目自评报告的完整性尚有不足。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质量:有质量管理制度,得1分。

2.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且有验收报告,得5分。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未公开,得2分。

4.项目有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实现,得5分。

5.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2019年7月16日公开,得2分。

6.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真实性:自评报告数据和账面数一致,得2分。

7.项目自评报告的完整性:项目无方案、有指标设计,得2分。

8.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组织程序合规性:自评有会议记录,得0分。

9.档案管理:档案资料基本完整,得2分。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9分,再评价得分1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使用合规: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得5分。

2.资金使用相符性:项目实际支出与合同相符,得5分。

3.会计信息质量: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得4分。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

1.制度的健全性: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得3分。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 35分,再评价得分33.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6%),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核桃种植达到95%以上,得15分。

2.生态效益:改善人居环境,得10分。

3.社会群众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的情况,按公式计算,得8.8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公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无自评方案等必要的工作程序,使自评流于形式。

七、建议

(一)按时公开绩效目标

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认识,为开展项目绩效再评价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二)规范绩效自评的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绩效自评,必须要有方案,并及时公开,做到项目绩效自评有理有据,切实可行。

附件:《裴家湾镇人民政府裴家湾核桃产业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评分表》


裴家湾镇专项资金再评价指标 框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