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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子洲县委农村工作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8年度)




评 价 单 位 名 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项 目 主 管 部 门:中共子洲县委农村工作部(章)

项 目 名 称: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项目评审起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目录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

(一)再评价依据- 2 -

(二)再评价项目- 2 -

(三)再评价原则- 2 -

(四)再评价目的- 3 -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3 -

(六)再评价标准- 4 -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5 -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5 -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5 -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 6 -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6 -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7 -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7 -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8 -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8 -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8 -

六、建议- 8 -



中共子洲县委农村工作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子洲县财政局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对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是根据《关于榆林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榆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党建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注重生态、突出特色。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2018年度此项目到位资金10500万元,通过子洲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截止2018年12末共计拨付9735万元,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生产,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推进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二、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

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

5.《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

7.《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

(二)再评价项目

再评价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农工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农工部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管理情况。

2.了解农工部专项经费的效益情况。

3.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农工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再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项目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项目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项目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 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将《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农工部,并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王 舒

工作人员:李 慧 张扬 王勇 张乐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农工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农工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资金支付、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效果5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18个三级指标,其中有15个共性指标,3个个性指标。

1.项目管理:主要考核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率和支付及时性两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公开、自评报告公开内容是否和账务一致、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7方面的内容。

3.资金管理:主要考核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3方面的内容。

4.项目绩效:反映项目财政支出达到的效果,主要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情况。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

农工部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5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农工部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9735万元,全部用于水电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改,特色产业、无害公厕排污入户、道路建设、路灯文化广场建设等。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生产,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推进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0%)。

1.资金支付率,到位资金10500万元,实际支付9735万元,支付率93%,得6分。

2.资金支付的及时性:未发现资金支付不及时现象,得2分。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6分,再评价得分2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6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质量:有项目管理办法,质量保证体系,得2分。

2.项目完成情况:有验收及报告,得5分。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不得分。

4.项目有绩效目标实现: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不涉及,换算得4.25分。

5.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项目未进行自评,不得分。

6.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真实性:项目未进行自评,不涉及,换算得1.7分

7.项目自评报告的完整性:项目未进行自评,不涉及,换算得3.4分。

8.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组织程序合规性:项目未进行自评,不涉及,换算得4.25分。

9.档案管理:项目未进行自评,无项目自评档案,换算得2.55分。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9分,再评价得分1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未发现资金使用不合规现象,得5分。

2.资金使用的相符性: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得5分。

3.会计信息质量:单位帐薄完整,报表齐全,得4分。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

1.制度的健全性:财务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得5分。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 35分,再评价得分3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3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进乡村建设情况良好,未发现未按实际推进的,得15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97%,得10分,受益群众满意度96%,得10分。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主要通过子洲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拨给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再由各级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及完成所有报账程序,部门觉得此项目归属于各级乡镇人民政府,未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及项目绩效自评。

六、建议

加强学习县财政局下达所有绩效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按按要求、按时完成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自评。

附件:《农工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


农工部专项资金再评价指标 框架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