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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8年度)



评 价 单 位 名 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项 目 主 管 部 门:子洲县林业局(章)

项 目 名 称: 核桃低产林改造

项目评审起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概况1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

(一)项目绩效自评概述1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2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2

(一)再评价依据2

(二)再评价项目2

(三)再评价原则3

(四)再评价目的3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3

(六)再评价标准5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5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5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5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6

(一)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6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7

(三)项目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7

五、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8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8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8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9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9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0

七、建议10



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子洲县财政局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对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主要是对17个乡镇52个村共计2.87万亩低产园进行改造,施用有机肥料2163吨,对全县88个贫困村进行了核桃技术培训。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概述

林业局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共同组成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林业局从项目概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明细支出内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问题与建议6个方面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同时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方面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结论是:“完成2.7万亩核桃低效林改造,提升核桃经济林质量和产量,推动核桃产业社会知晓率,受益贫困户500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

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

5.《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

7.《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

(二)再评价项目

再评价项目: 核桃低产林改造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林业局在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和管理情况。

2.了解林业局专项经费的效益情况。

3.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再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项目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项目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项目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 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将《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林业局,并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王 舒

工作人员:李 慧 张扬 王勇 张乐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资金支付、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效果5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18个三级指标,其中有15个共性指标,3个个性指标。

1.项目管理:主要考核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的资金支付率和支付及时性两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公开、自评报告公开内容是否和账务一致、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7方面的内容。

3.资金管理:主要考核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3方面的内容。

4.项目绩效:反映项目财政支出达到的效果,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情况。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林业局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3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完成2.7万亩核桃低效林改造,提升核桃经济林质量和产量,推动核桃产业社会知晓率,受益贫困户500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林业局提供的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分析,2018年度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共18项,完成11项,未全面完成5项,未完成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林业局从项目概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明细支出内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问题与建议6个方面进行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方面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6分。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为83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项目绩效再评价时组织实施指标体系比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三个三级指标。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项目绩效再评价未涉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3个指标,个性指标设置了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3.项目绩效再评价与项目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林业局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再评价得分为83分,分值差额为13分。项目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组织实施方面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再评价扣13分,主要扣分点为项目质量、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项目自评报告的完整性、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组织程序合规性、项目档案管理等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绩效目标未公开、项目档案及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五、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1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

1.资金支付率,项目到位资金443万元, 实际支付442.9万元,资金支付率 99.9%,得8分。

2.资金支付的及时性:未发现资金支付不及时现象,得2分。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6分,再评价得分1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52.8%)。子洲县林业局项目绩效目标未公开、项目档案及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质量:无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不得分。

2.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按时验收,并有验收报告,得5分。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有申报未公开,得2分。

4.项目有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未全部实现,得4分。

5.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2019年7月19日公开,得2分。

6.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真实性:自评报告数据和账面数一致,得2分。

7.项目自评报告的完整性:项目无方案,有指标设计,得2分。

8.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组织程序合规性: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自评,不得分。

9.档案管理:档案资料基本完整,得2分。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9分,再评价得分1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未发现资金使用不合规现象,得5分。

2.资金使用的相符性: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得5分。

3.会计信息质量:单位帐薄完整,报表齐全,得4分。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

1.制度的健全性: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得5分。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 35分,再评价得分3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社会效益较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林业科技成果在核桃方面的应用和改良情况,未发现核桃低产应改良未改良现象,得15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核桃种植受益人满意度95%,得10分,核桃种植社会群众满意度96%,得10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力度不够,质量保障制度体系不明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无自评方案等必要的工作程序,使自评流于形式。

七、建议

(一)加强部门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对照省市县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本部门项目质量保障制度体系,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

(二)规范绩效自评工作程序。

绩效自评工作必须做到按程序进行,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设计指标,实地抽查等必要的程序,做到绩效评价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附件:《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


林业局专项资金再评价指标 框架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