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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8年度)



评 价 单 位 名 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项 目 主 管 部 门:子洲县畜牧兽医局(章)

项 目 名 称: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

项目评审起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目录

一、 项目基本概况1

二、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1

(一)再评价依据1

(二)再评价项目2

(三)再评价原则2

(四)再评价目的2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3

(六)再评价标准4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4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5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5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6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6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6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6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7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7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8

六、建议8



子洲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子洲县财政局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对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畜牧兽医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主要是为全县能繁殖的母猪、奶牛进行购买保险,进行赔付减少养殖户经济损失。

二、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

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

5.《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

7.《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

(二)再评价项目

再评价项目: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畜牧兽医局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实施情况和管理情况。

2.了解畜牧兽医局专项经费的效益情况。

3.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畜牧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再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项目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项目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项目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 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将《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畜牧兽医局,并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王润萍

工作人员:王 勇  张 乐 封志壮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畜牧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畜牧兽医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资金支付、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效果5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18个三级指标,其中有15个共性指标,3个个性指标。

1.项目管理:主要考核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的资金支付率和支付及时性两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实施:主要考核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公开、自评报告公开内容是否和账务一致、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7方面的内容。

3.资金管理:主要考核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3方面的内容。

4.项目绩效:反映项目财政支出达到的效果,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情况。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5.7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全县拨入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保费专款42.75万元,部门再拨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依据对应标准理赔给农户。实施此项目减少了养殖户经济损失,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1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

1.资金支付率,项目到位资金42.75万元, 实际支付42.75万元,资金支付率 100%,得8分。

2.资支付的及时性:未发现资金支付不及时现象,得2分。

(二)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再评价得分2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1%)。子洲县畜牧兽医局项目绩效目标未公开、项目档案及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质量:无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不得分。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无绩效目标申报,不得分。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9分,再评价得分1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未发现资金使用不合规现象,得5分。

2.资金使用的相符性: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得5分。

3.会计信息质量:单位帐薄完整,报表齐全,得4分。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

1.制度的健全性: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得5分。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 35分,再评价得分3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社会效益较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通过问卷调查统计保险发放未发现不及时现象现象,得15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统计项目满意度达100%,得20分。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为项目未进行绩效编制和申报、未进行绩效自评。

六、建议

(一)完善本部门财务制度。

加强对财务和项目的管理,根据县级相关文件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体系,做到管理有制度,支付有依据,监管有方向。

(二)加强学习县财政局下达所有绩效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按要求、按时完成绩效目标编制申报及绩效自评。

附件:《畜牧局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框架表》


畜牧局2019年专项资金再评价指标框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