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8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 洲 县 财 政 局 (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水利局(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4 -
(一)部门主要职责- 4 -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6 -
(三)年度工作计划- 6 -
二、绩效自评情况- 6 -
(一)绩效自评概述- 6 -
(二)绩效自评结论- 7 -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7 -
(一)再评价依据- 7 -
(二)再评价对象- 7 -
(三)再评价原则- 7 -
(四)再评价目的- 8 -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8 -
(六)再评价标准- 9 -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10 -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10 -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10 -
四、 绩效再评价结论- 11 -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11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1 -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11 -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12 -
(一)投入情况分析- 12 -
(二)过程情况分析- 13 -
(三)效果情况分析- 13 -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4 -
七、建议- 14 -
子洲县水利局2018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子财发【2019】238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9】238号),子洲县财政局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对子洲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和政策。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县水利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县水资源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县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行政业利的论证工作。
3、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主管全县的水文测报、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
4、在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领导下,主管全县的防汛防台、排灌抗旱等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防灾、抗灾、救灾措施。
5、主管全县河道整治、建设、管理以及各类水工程的保护;负责水利科技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管理。
6、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间和各镇间的水事纠纷。
7、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承担起草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县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
8、主管各类水利工程;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界的重要水利工程;协同负责本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
10、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和纳污处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的给排水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水利局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建制,下设1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编制246人,其中行政编9人,事业编有237人,实有在职人员25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23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3人、退休人员197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
1、2018年脱贫攻坚安全饮水工程(巩固提升)。
2、修复小水、渠道、泵站工程。
3、淤地坝建设项目。
4、子洲县大理河高渠段防洪工程。
5、小河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水利局根据《子洲县财政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9】290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共同组成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水利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收支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几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4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论
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6分,自评等级为“良好”。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本单位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利,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
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子财发【2019】238号)。
9、《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9】238号)。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水利局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水利局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水利局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的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的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和民主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进行评价。
1、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现行整体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的考核指标;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并查看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佐证材料。
3、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水利局,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评价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曹 丽
工作人员: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9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效果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水利局部门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履职效益4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13个三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水利局预算编制这方面的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水利局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3、效果:以部门履职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部门履职效益。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9.5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新建(改造)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59处(其中贫困村77处),工程受益人口 11.4万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22项,完成19项,未全面完成3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水利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支出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几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履职效益4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度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89.5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三级指标中有关绩效自评情况的两个体系。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部门自评报告真实与否、自评报告是否及时上报两个内容。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再评价得分为89.5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如下:
一是投入方面通过对预算编制进行分析,再评价扣4.5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绩效目标和年初预算到位率这两方面。
二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6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结转结余资金变动率、公用经费变动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等方面。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4分,再评价得分19.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3%)。
1、部门预算完整、准确、细化、报送及时,共得10分。
2、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较完整,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未编制,得1.5分。
3、年初预算到位率大于95%,按公式计算,得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66分,再评价得分5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8%)。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完成率大于95%,得12分。
2、结转结余率小于15%,得4分;结转结余变动率小于15%,得5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100%,得2分;公用经费动态变动率小于15%,得2分。
4、三公经费小于1,得3分。
5、部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无政府采购预算,得3分。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
1、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整,得10分。
2、在职人员无变动,得5分。
3、绩效目标得以实现,得2分。
4、部门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自评报告真实,但报送不够及时,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未及时整改,得12分。
(三)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分1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履职效益。该部门年度县委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得10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未公开。
(二)绩效自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未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使自评流于形式。
七、建议
(一)按时公开绩效目标
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认识,为开展项目绩效再评价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二)规范绩效自评的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必须及时申报,并及时公开,做到绩效自评有理有据,切实可行。
附件:《子洲县水利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