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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8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 洲 县 财 政 局 (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民政局(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3

(三)年度工作计划3

二、绩效自评情况6

(一)绩效自评概述6

(二)绩效自评结论7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7

(一)再评价依据7

(二)再评价对象7

(三)再评价原则8

(四)再评价目的8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8

(六)再评价标准10

(七)再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10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10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10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11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11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15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15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16

(一)投入情况分析16

(二)过程情况分析16

(三)效果情况分析17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7

(一)公用经费控制率和变动率浮动较大17

(二)未对所属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再评价工作17

七、建议17

(一)加强公用经费管理17

(二)尽快对所属单位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17



子洲县民政局2018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子财发【2019】238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9】238号),子洲县财政局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对子洲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3、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7、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民政局为正科级建制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县民政行政管理职能。下设单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婚姻登记处、救助站、中心敬老院、马蹄沟区域敬老院5个单位。部门编制共5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21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

1、集中精力学习十九大精神

结合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十九大精神计划,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的方式,把十九大精神学透学精,并把精神有机地融入到县民政工作中来。

2、防灾救灾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足额储备救灾物资。

3、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二是增加资金投入,出台城乡低保分类施保的具体政策,使弱势群体得到合理的救助;三是加大低保抽查力度,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完成新增低保人员抽查任务,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进退有序;四是加强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5月底前向所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户发放政策宣传册,给每户屋内张贴《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

(2)民政医疗救助要积极资助参合,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确保资助率达到100%。

(3)临时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动员全民救助,救助站工作人员分区域倒班巡逻,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不出问题。

(4)特困人员供养落实属地和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镇村两级及时、准确掌握特困供养人员的新增、死亡情况,按季度及时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调整。完善孤残儿童信息网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4、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继续完善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及时妥善安置转业士官等四类人员;二是8月底以前完成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工作;三是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及时进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四是对申请享受烈士子女生活补助、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调评残疾等级、遗属待遇等对象按程序及时报批。

5、精准脱贫工作

一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重点贫困家庭按家庭人口数足额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探索实施以“邻里服务互助”“村规民约”“老年互助基金协会”为重点的精准扶贫行动,通过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激活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6、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按时发放高龄补贴资金;二是提高区域敬老院入住率,广泛宣传动员,深入五保户、农村留守老人家耐心做思想工作,使其转变观念,接收入院居住;三是着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包括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餐桌、老年活动站等在内的农村幸福院,逐步覆盖全县中心村。

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8月底前全面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三个确保”;二是进一步加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城镇社区建设上档升级工作,并积极申报农村社区服务18个。

8、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三是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长效机制。

9、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完成县社区服务中心、救助站、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救灾库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力争6月底全面竣工,8月底前投入使用;二是加快殡葬改革工作,启动公墓、殡仪馆建设的选址、规划设计;三是积极筹建县中心敬老院。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民政局根据《子洲县财政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9】290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共同组成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民政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收支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几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4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论

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89分,自评等级为“良”。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本部门自评得分89分,主要在财政供养人员控制、预算调整、公务刷卡率、管理制度健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年度绩效方面,未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其余绩效基本能得满分。”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子政办发【2019】73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子财发【2019】235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9】239号)。

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子财发【2019】238号)。

9、《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9】238号)。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民政局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县民政局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县民政局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的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的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和民主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进行评价。

1、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现行整体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的考核指标;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并查看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佐证材料。

3、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县民政局,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评价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王润萍

工作人员:张 乐 王 勇 封志壮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9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效果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县民政局部门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履职效益4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13个三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县民政局预算编制这方面的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县民政局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3、效果:以部门履职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部门履职效益。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3.2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切实保障。

进一步强化了救灾工作。一是加强宣传,5.12期间,发放宣传资料94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800多人次;二是认真对冬春生活中贫困家庭进行摸底调查,下拨社会救助资金1041.6万元,解决了14806户31014名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问题;三是积极筹措、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今年累计下达“7.26”灾后倒房(严重损坏农房)和一般损坏农房重建和维修补贴资金1811万元。下达各乡镇五保户棉衣和休闲服各1305套,切实解决了群众困难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

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787户,17873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9748户13544人),2018年累计人下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6998.696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金4033.9151万元);全年来累计发放城乡临时救助540.86万元,救助人口6760人次。核定农村低保兜底对象681户1277人。对农村低保家庭的中4758人实施分类施保,全年增发了分类施保金440.6115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进行。一是积极资助参合。今年共资助14875人,代缴参合费290.75万元。二是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住院报销比例仍未达到90%的,实施民政医疗救助兜底政策,确保其住院实际产生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同时从今年4月份起医疗救助金发放频率从以往的一季度一次,缩短为一月一次。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下达医疗救助资金2367.6120万元(其中定点医院1047.0068万元,医后救助1320.6052万元),救助16840人次(定点医院救助13140人次,医后救助3700人次)。

全面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敬老院规范运行。一是严把审核关,今年4月份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评定的通知》,对原有特困人员进行了重新评定,对原有不符合条件的488名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坚决予以清退。截至目前,重新核定特困对象1196户1296人(其中集中供养51人)。全年累计下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金及护理费1052.3万元。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护理补贴政策,护理费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季度504元,半护理每人每季度756元,全护理每人每季度1260元。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我县共有区域敬老院两所,设养老床位156张,入住老人58人,入住率37.2%。今年,民政局完成投资100余万元,对我县两所区域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现两所区域敬老院均基本生活设施完备,院内还有医疗室、娱乐活动室、操场、种植园等场所。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截至年底,全县共有孤儿4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5人,全年累计下达孤儿生活费40.3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112.7276万元。

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1人次,配合协助市级救助站救助21人次,共投入救助资金40.26万元。

2、坚持协调联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做好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目标,以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为重点,采取差额、公开、民主、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面完成了全县270个行政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验收办法》相关要求,我县报送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已通过中、省地名普查办的全面审核和数据入库验收;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3、坚持双拥共建,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是不断拓展、各项待遇不断提高,全年发放优抚金1597.60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6.15万元;二是调整双拥工作思路,全年共慰问驻县官兵、优抚对象400余人,发放慰问金21.3万元,呈现双拥共建和谐发展新局面;三是积极开展退伍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从11月20日开始,我县对辖区内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义务兵等退伍军人进行登记,截止目前共登记退役军人信息5803条,审核通过4316条;四是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已接收返乡报到退役士兵108名,发放2017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73人313.3万元,积极动员45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培训,使退役士兵早日学到一技之长。

4、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

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637.7万元;共依法登记成立社会团体组织7家,注销社会组织2家,现全县共有社会团体1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家,登记合法率达100%。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960对,离婚492对,补发结婚证838 对,补发离婚证45 件,登记合格率100%。

5、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民政局承担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杨兴庄村和石垛坪村2村39户118名贫困人口帮扶任务,派出第一书记2名,驻村工作队员2名,帮扶干部39名。民政局始终把驻村帮扶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系统帮扶责任人对贫困对象一对一结对帮扶,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密切联系所包村和贫困户,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一年来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49件,并为杨兴庄村和石垛坪村引进老马家鲜桃种植,两村总种植面积达300亩,同时发展种植黄芪、黄芩等中药材600多亩,确保了贫困群众能扶起来又能立得住。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县民政局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22项,完成17项,未全面完成3项,未完成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县民政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支出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几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履职效益4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度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83.2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三级指标中有关绩效自评情况的两个体系。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部门自评报告真实与否、自评报告是否及时上报两个内容。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县民政局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再评价得分为83.2分,相差 5.8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如下:

一是投入方面通过对预算编制进行分析,再评价扣4.5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绩效目标这一方面。

二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9.3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公用经费控制率、绩效评价这两方面。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4分,再评价得分19.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1%)。

1、部门预算完整、准确、细化、报送及时,共得10分。

2、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较完整,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未编制,得1.5分。

3、年初预算到位率,得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66分,再评价得分53.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 81%)。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完成率较大于95%,得12分。

2、结转结余率小于5%,得4分;结转结余数无变动,得5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较高,不得分。

4、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得3分。

5、无政府采购支出,得3分。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

1、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得10分。

2、在职人员无变动,得5分。

3、绩效目标得以实现,得2分。

4、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率较低,得4.7分。

5、整体支出自评报告真实、报送及时,但部门未对其所属单位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未及时整改,得5分。

(三)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分1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履职效益。该部门年度县委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得10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用经费控制率和变动率浮动较大。

(二)未对所属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再评价工作。

七、建议

(一)加强公用经费管理

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提高认识,强化监督,从而规范和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尽快对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对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绩效再评价,加强绩效管理,为部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子洲县民政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评分表》


民政局整体支出再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