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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补充整改说明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提高我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2016年、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自我评价。涉及资金、项目单位:2016年度812万元、项目单位6个;2017年度922万元、项目单位7个。通过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使用和管理的实地检查、资料查阅,所有项目建设单位目标明确,项目申报规范,批复程序合法,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不存在超支、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管理规范。二是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补)报审批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18〕120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补)报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榆政财农〔2018〕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全面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采取党委政府负总责,行业部门总牵头,项目单位抓落实,以绩效目标管理引领精准脱贫的工作模式,抓牢抓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项目支出方向归并后共包含8个大类项目,涉及资金62956.23万元,覆盖全县15个行业主管部门,涵盖了“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解困要求,以及教育、医疗、交通、环境整治、残疾人解困等影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