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评 价 单 位 名 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项 目 主 管 部 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章)
项目名称:光伏项目
项目评审起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目 录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度对光伏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开展2017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得通知》(子财发【2018】304号)的要求,子洲县财政局于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对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度光伏项目财政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共投资2114万元,主要内容为:2017年光伏示范项目分两批实施,第一批下达项目总投资2114万元,总规模3020千瓦,总占地面积约95亩,涉及20个贫困村,覆盖贫困户927户2584人。目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第二批涉及5个村,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541.8万度,按目前标杆上网电价0.75元/度计算,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06.3万元。依据市政府下发的《榆林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前5年村级占总收入的58%计算,村级年收入可达到235.7万元,可真正实现长效扶贫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概述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在相关领导、财务人员、业务专业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的配合下,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从项目概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明细支出内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问题与建议6个方面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同时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方面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光伏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1分,自评等级为“ 优”。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结论是:“能增加贫困户收入,为脱贫攻坚战增添了新的力量”。
三、项目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
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
5.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39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子财发【2018】140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得通知》(子财发【2018】304号)。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发改局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发光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2.加强项目管理和控制。
3.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发改局光伏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现行项目绩效再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项目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项目实地调查,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项目主管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5、11月上旬,召开由各工作人员,财务专业人员以及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组成共同评价小组,举行绩效再评价会议,形成的工作底稿,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度光伏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度光伏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县发展改革局,并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 高艳丽
人大代表:李明海 高杰萍
政协委员:崔奋荣 张 凤
工作人员:曹 丽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光伏项目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决策过程、资金到位、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效果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24个三级指标,其中有19个共性指标,5个个性指标。
1.项目管理:主要考核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和分工是否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5个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实施、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公开、自评报告公开内容是否和账务一致、自评报告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6个方面的内容。
3.资金管理:主要考核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等5个方面的内容。
4.项目绩效:反映项目财政支出达到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项目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光伏项目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92.8分,等级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我县光伏扶贫示范工程分两批实施,其中第一批下达项目总投资2114万元,总规模3020千瓦,总占地面积约95亩,涉及9镇1乡1街道办,20个贫困村,覆盖贫困户977户2713人,已于7月份全部开工,目前已有9个并网发电,7个已达并网条件,其余4个已完成组件安装,12月中旬全部并网发电。建成后能给贫困户带来稳定的转移性收入,为脱贫攻坚战增添了新的力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对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提供的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分析,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共24项,完成20项,未全面完成3项,1项未完成,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项目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从项目概况、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明细支出内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问题与建议6个方面进行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4个方面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6.1分。
本次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为92.8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项目绩效再评价时组织实施指标体系比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四个三级指标。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没有绩效目标申报这一项内容,比自评多了项目自评报告公开及时性、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真实性、项目自评报告的完整性、项目自评报告公开组织程序合规性4项内容。
3.项目绩效再评价与项目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自评得分为96.1分,并对扣分点进行了分析,项目再评价得分为92.8分,分值差额为3.3分。项目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组织实施方面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再评价扣3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项目质量、档案管理2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质量自评得8分,再评得5分。
二是资金管理方面通过对资管理与使用进行分析,再评价未得分,再评价主要扣分原因未提供资料。
三是项目绩效方面通过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2.2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服务对象满意度这1个方面。
五、项目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再评价得分1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符合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属省市当年下拨全额到位;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均得满分。
(二)组织实施情况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6分,再评价得分3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1.67%)。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光伏项目项目质量、档案资料方面尚有不足。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按计划实施;自评报告按时公开;自评报告内容与账务一致;自评报告公开内容符合要求;自评报告公开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完整;项目按时组织验收,有验收报告。以上均得满分。
2、没有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扣2分。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扣1分。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4分,再评价得分2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1.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
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均得满分。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
1、制度的健全性:财务制度健全,得满分。
2、管理得有效性:内部财务制度有效执行,得满分。
3、资产管理与使用:未提供资料,不得分。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 30分,再评价得分22.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得满分。
2.社会效益:能给贫困户带来稳定的转移性收入;脱贫退出时可以认定为村集体经济,得满分。
3.环境效益:利用太阳能资源,对环境无污染,达到绝对的节能减排,得满分。
4.可持续影响:给贫困户带来的收益长期稳定,得满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目的满意度达97.8%,得7.8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无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七、建议
尽快完善项目相关制度,根据项目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