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统计局(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目 录
子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的要求,子洲县财政局于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对子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局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调查方案。
2、负责县政府授权该局管理的资产和统计队伍,负责管理、监督和检查全县统计工作的执行情况。
3、依法承担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宏观管理,协助管理子洲县普查中心和子洲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4、围绕我县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所属统计队伍依法承担各类普查、抽样调查、定期报表、统计分析、预测、编制《子洲县国民经济提要》和统计执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统计局属中子洲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编制人员33人,实有人员36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17年全县重点统计工作有: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非公有制经济、投入产出、文化产业、劳动力、人口变动抽样和安全感等专项调查;印发《子洲县领导袖珍统计手册》、《子洲经济要情》和编制《2016年子洲统计年鉴》;编写统计分析和信息资料;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审核、验收、上报工作等。
主要承担县统计局对口的常规统计专业有27个:国民经济核算、综合、县域经济监测、非公有制经济调查、规模以上工业、成本费用调查、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农业统计、乡村社会经济、贫困监测、现代设施蔬菜监测、基本单位名录库、旅游业调查、文化产业监测、人口变动调查、劳动力调查、统计执法、统计信息化等。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统计局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8】208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及办公室相互配合,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统计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二)绩效自评结论
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5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效果方面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基本能得满分,我单位从严管理财务收支,特别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把关。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
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
9、本级财政部门对预决算的编报要求。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统计局。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统计局整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编制统计局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3、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部门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5、11月上旬,召开由各工作人员,财务专业人员以及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组成共同评价小组,举行绩效再评价会议,形成的工作底稿,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将《子洲县统计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统计局,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高艳丽
人大代表:李明海 高杰萍
政协委员:崔奋荣 张 凤
工作人员:曹 丽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再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统计局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28个三级指标,其中23个共性指标,5个个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统计局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统计局在预算执行、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
3.产出:从统计局2017年部门的绩效自评是否按规定执行、主要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考核经济指标情况、统计监测、统计服务、专项调查5个方面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4.效果:反映部门整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本次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统计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68分,等级为“中”,通过对再评价各项指标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2017年统计局基本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全县重点统计工作:完成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投入产出、文化产业、劳动力、人口变动抽样和安全感等专项调查;按时印发了《子洲县领导袖珍统计手册》、《子洲经济要情》和编制《2016年子洲统计年鉴》;编写统计分析和信息资料;完成了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机构成立、小区图的划分、两员的培训、审核、验收、上报工作等。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统计局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统计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28,完成14项,未全面完成4项,未完成10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统计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68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二级指标绩效自评情况内容。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自评报告报送及公开、自评报告真实性、自评报告完整性、自评程序的规定执行等14项三级指标。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统计局绩效自评中描述任务基本圆满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得分为90.5分,再评价得分为68分,分值差额为22.5分。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投入方面通过对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财政供养人员超过编制数。
二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21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结余超过上年结转、公务卡使用率较低、直接支付率比平均水平低、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预决算公开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统一几个方面。
三是产出方面通过对绩效自评情况和职责履行进行分析,再评价扣9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自评报告未按规定公开及报送、自评报告公开内容和账务不一致几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原因为自评没有此项指标。
四是效果方面对社会效益和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分,再评价对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自评则未开展调查。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分,再评价得分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5%),在此项评价中共有2项,1项完成,1项未完成。
财政供养人员超过编制数。编制数33人,实有人数36人,控制率为109% ,扣1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4分,再评价得分2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52.27%),在此项评价中共有17项,8项全面完成,2项未全面完成,7项未完成,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统计局在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的真实性、三公经费”控制率、应收款、应付款、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利用方面执行的比较好。
未全面完成项:
1、应付款相等。2016年应付款为89928.8元,2017年应付款为89928.8元,扣1分。
2、固定资产账面数与实物不一致,扣1分。
未完成项:
1、资金结余较大。2016年资金结余656485.04元,2017年资金结余798239.87元,2017年资金结余大于2016年资金结余,不得分。
2、公务卡很少使用,不得分。
3、直接支付率较低。直接支付为153196元,授权支付为1808883元,直接支付率为0.078,全县平均直接支付率水平为0.91,比平均水平低很多,不得分。
4、无绩效管理制度,未建立绩效监控制度,也没有建立结果应用制度,不得分。
5、预决算公开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6、制度执行不到位。有资产管理制度,但未按制度执行,固定资产从2016年之后未入账,不得分。
7、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台账为373062元,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为658807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57%,不得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2分,再评价得分3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8.57%)。8项主要产出指标中,完成5项,1项未全面完成,2项未完成。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统计局在绩效再评中资料比较完整,能按规定程序评价。在职责履行中完成完成了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完成了企业、单位、重点投资项目、贫困人口脱贫、县域经济统计监测;按时发布了2016年统计公报,完成了2017年《子洲统计要情》发布,撰写了季度经济运行,按时完成了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成本费用、妇女儿童、人口抽样、环境满意度等专项工作。
未全面完成项:
统计局自评报告于2018年8月8日公开,未能按规定时间公开,扣4分。
未完成项:
1、自评报告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自评报告中按决算公开,与账面不一致,不得分。
2、评价程序:未提供资料,不得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共10分,再评价得9分。总体上来看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20个部门满意度的平均值为93.525,统计局满意度为95.6,高2.075个百分点,得9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地方存在账实、账账、账证不相符的现象。
(二)支付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
1、根据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有部分应使用公务卡而未使用。
2、直接支付率比全县平均水平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绩效方面比较明显。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往来款项有长期挂账现象。
(五)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无自评方案等必要的工作程序,使自评留有形式。
七、建议
(一)认真学习有关财会专业知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
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严格按照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提高预算支付进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对存量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该支付的尽快支付,超过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结余结存资金按规定程序交回财政部门,尽可能地降低资金的结余结存,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尽快完善和制定各项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特别是尽快按规定程序积极消化挂账。
(四)规范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每一次单位自评工作,必须按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指标设计、实地抽查等程序进行。做到绩效评价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评价结果真实可靠,有利于评价结果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