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水务局(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目 录
子洲县水务局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的要求,子洲县财政局于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对子洲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和政策。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县水务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县水资源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县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行政业务的论证工作。3、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主管全县的水文测报、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4、在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领导下,主管全县的防汛防台、排灌抗旱等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防灾、抗灾、救灾措施。5、主管全县河道整治、建设、管理以及各类水工程的保护;负责水利科技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管理。6、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间和各镇间的水事纠纷。7、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承担起草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县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8、主管各类水利工程;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界的重要水利工程;协同负责本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10、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和纳污处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的给排水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7年单位编制246人,实有人261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城乡供水工程
县城供水方面主要有康家沟水库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和县城净化水厂改扩建工程,两处项目目前正与省水务集团积极对接,准备前期相关工作。
农村供水方面主要建设农村供水工程50处,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口1.4万人,计划投资1000万元。目前已下达部分计划,按照县政府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防洪减灾工程
重要支流大理河子洲县城段堤防工程,主要新建县城大理河苗家坪段左岸堤防工程长0.711km,右岸堤防工程长1.362km,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818.50万元。项目计划马上下达,目前正在准备前期招投标工作。
三川口段防洪工程。主要兴建堤防4公里,计划投资1700万元。县政府整合方案实施后,组织开工建设。
3、产业供水工程
抗旱应急水地湾渠道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引水枢纽进水闸1座,新修石垛坪渠及引水渠1745m,新建竖井式倒虹及渠系建筑物共计23座,资金未落实;新修五星渠及引渠共计6543m,新建排洪桥、倒虹、陡坡式跌水等渠系建筑物78座,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5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489.24万元。工程于3月底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016年新增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项目涉及双湖峪佛堂墕等14个行政村,共兴建灌溉水源工程14处,铺设供水管道884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5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1457.4万元。工程项目已于3月18日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项目涉及13个乡镇22个行政村,共兴建灌溉水源工程27处,铺设供水管道1000 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500亩,工程总投资投资1500万元。目前实施方案已上报,待方案批复后,按照县政府整合方案组织开工建设。
2017年度水地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新建坡改梯8000亩,生产道路30公里,总投资1440万元。已完成测量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4、水土保持工程
国家水保重点建设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2600亩。栽植经济林1183亩,水保林4436亩,新修生产道路8公里,新建抽水站1处,打谷坊8个,新增灌溉面积600亩,总投资1200万元。目前已完成前期申报工作,待县政府整合实施方案下达后,组织开工建设。
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实施淮宁湾乡李家庄村、李孝河乡李孝河村、双湖峪镇曹家沟村三处水土保持补偿项目综合治理面积8.85平方公里,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20亩,新修生产道路12公里,造林5418亩。工程已于3月底开工建设,曹家沟村及李孝河村项目已完工,李家庄村项目预计6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淤地坝维修加固工程。维修加固淤地坝55 座,其中骨干坝 1 座,中小型坝 54 座,工程加固后可保护坝地0.29万亩。项目已于3月底开工建设。
水保生态示范园项目。实施淮宁湾麻塔、李孝河卧虎湾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建设,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目前项目计划暂未下达,待计划下达后,组织开工建设。
5、做好水行政管理工作
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力构建节水型社会;督促项目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做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6、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水务局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8】208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及办公室相互配合,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水务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二)绩效自评结论
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分,自评等级为“良”。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预算配置和产出效果方面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基本能得满分,特别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把关。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机构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
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
9、本级财政部门对预决算的编报要求。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水务局。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水务局所有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发改局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现行整体绩效再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整体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5、11月上旬,召开由各工作人员,财务专业人员以及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组成共同评价小组,举行绩效再评价会议,形成的工作底稿,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到水务局,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高艳丽
人大代表:李明海 高杰萍
政协委员:崔奋荣 张 凤
工作人员:曹 丽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水务局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29个三级指标,其中23个共性指标,6个个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水务局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水务局在预算执行、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
3、产出:从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的绩效自评是否按规定执行、主要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考核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饮水安全工程、大理河堤工程、加固淤地坝、煤油气项目综合治理5个方面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4、效果:反映部门整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本次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79分,等级为“中”,通过对再评价各项指标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2017年水务局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新建重要支流大理河苗家坪段左岸堤防工程长0.711km,右岸堤防工程长1.362km。
2、新建抗旱应急水地湾渠道改造工程引水枢纽进水闸1座,石垛坪渠及引水渠1745m,竖井式倒虹及渠系建筑物共计23座;五星渠及引渠共计6543m,排洪桥、倒虹、陡坡式跌水等渠系建筑物78座,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500亩。
3、2016年新增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新建灌溉水源工程14处,铺设供水管道884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500亩。
4、实施淮宁湾乡李家庄村、李孝河乡李孝河村、双湖峪镇曹家沟村三处水土保持补偿项目综合治理面积8.85平方公里,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20亩,新修生产道路12公里,造林5418亩。
5、维修加固淤地坝11 座,其中骨干坝 1 座,中小型坝 10 座。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水务局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29项,完成16项,未全面完成8项,未完成5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水务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79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二级指标绩效自评情况内容。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自评报告报送及公开、自评报告真实性、自评报告完整性、自评程序的规定执行等14项三级指标。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水务局绩效自评中描述任务基本圆满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得分为88分,再评价得分为79分,分值差额为9分。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投入方面通过对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财政供养人员超过编制数。
二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1.1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预算调整率较大、结余超过上年结转、应收款和应付款都有余额、预决算公开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统一、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几个方面。
三是产出方面通过对绩效自评情况和职责履行进行分析,再评价扣7.8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自评报告未按规定公开及报送、自评报告公开内容和账务不一致等几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原因为自评没有此项指标。
四是效果方面对社会效益和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1分,再评价对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自评则未开展调查。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分,再评价得分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5%)。
财政供养人员超过编制数。编制数246人,实有人数261人,控制率为110% ,扣1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4分,再评价得分32.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4.77%)。在此项评价中共有全面完成10项,未全面完成4项任务,未完成3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水务局在三公经费的真实性、三公经费”控制率、直接支付率方面执行的比较好;各项制度比较健全。
未全面完成项:
1、有预算调整,预算调整数为1500万,预算数为10258.1万,预算调整率为14.62%,扣1分。
2、应收款:2016年和2017年年初年末都为4151531.5元,应收款有余额,但未超过上年度,扣1分。
3、应付款:2016年应付款为6538874.22元,2017年应付款为6432535.22元,应付款有余额,但未超过上年度,扣1分。
4、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为2741566.25元,毁损待报废21650元,利用率为99%,扣0.1分。
未完成项:
1、资金结余较多。2016年资金结余85968404.68元,2017年资金结余99360484.52元,2017年资金结余大于2016年资金结余,不得分。
2、预决算公开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3、资产管理未按制度制度执行。9项毁损待报废固定资产未处理,金额合计为21650元,不得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2分,再评价得分34.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1.43%)。9项主要产出指标中,完成5项,未全面完成3项,未完成1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水务局在职责履行中基本完成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7000亩;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50处;按时完成大理河防洪工程;对淮宁湾、李孝河、双湖峪三处煤油气项目进行综合治理。
未全面完成项:
1、水务局自评报告于2018年8月8日公开,未能按规定时间公开,扣4分。
2、自评报告不够完整,未提供下属单位自评情况,扣1分。
3、在集体评审中提出加固淤地坝项目有未完成项,扣0.8分。
未完成项:
自评报告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共10分,再评价得8.9分。20个部门满意度的平均值为93.525,水务局满意度为95.3,高1.8个百分点。总体上来看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地方存在账实、账账、账证不相符的现象。
(二)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绩效方面比较明显。
(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往来款项有长期挂账现象。
(四)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无自评方案等必要的工作程序,使自评留有形式。
七、建议
(一)认真学习有关财会专业知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
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尽快完善和制定各项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特别是尽快按规定程序积极消化挂账。
(三)规范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每一次单位自评工作,必须按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设计指标、实地抽查等程序进行。做到绩效评价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评价结果真实可靠,有利于评价结果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