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淮宁湾镇人民政府(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目 录
子洲县淮宁湾镇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的要求,子洲县财政局于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对子洲县淮宁湾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淮宁湾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吧 1、宣传并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2、拟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3、负责本镇企业发展、企业体制改革、科技进步、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4、管理和指导本镇农业、企业计划、财务、统计、物资、设备、技术、劳动、保险、安全生产、质量、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5、指导农业、集体经济的咨询、指导等;为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服务。6、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7、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8、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残联等工作;9、搞好本镇民兵组织建设、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征兵等工作;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11、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执行镇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和区政府下达的收支任务,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1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淮宁湾镇人民政府属中共子洲县委、县政府双重管理的行政机构,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编制人员68人,实有人员52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大了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4、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5、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6、抓党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淮宁湾镇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8】208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及办公室相互配合,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淮宁湾镇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度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二)绩效自评结论
淮宁湾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预算配置和产出效果方面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基本能得满分,特别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把关。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
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
9、本级财政部门对预决算的编报要求。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淮宁湾镇人民政府。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淮宁湾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淮宁湾镇所有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淮宁湾镇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淮宁湾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5、11月上旬,召开由各工作人员,财务专业人员以及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组成共同评价小组,举行绩效再评价会议,形成的工作底稿,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淮宁湾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淮宁湾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到淮宁湾镇政府,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高艳丽
人大代表:李明海 高杰萍
政协委员:崔奋荣 张 凤
工作人员:曹 丽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淮宁湾镇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淮宁湾镇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28个三级指标,其中22个共性指标,6个个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淮宁湾镇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淮宁湾镇在预算执行、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
3、产出:从淮宁湾镇2017年部门的绩效自评是否按规定执行、主要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考核中药材产业、畜牧产业、苹果产业、技术培训、脱贫攻坚任务5个方面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4、效果:反映部门整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本次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淮宁湾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71.25分,等级为“中”,通过对再评价各项指标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2017年淮宁湾镇基本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党建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班子、管干部;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以落实县委提出的“三三”制党建工作模式为重点,积极践行“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三项机制”、“三强两提升”主题教育活动;在农村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创建五星支部2个,四星支部3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成了两个软如涣散基层党组织挂账销号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追究,镇纪委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8件,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约谈驻村干部1人,村两委负责人7人。
脱贫攻坚方面:
1、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淮宁湾镇采取“七步工作法”扎实开展了贫困对象、低保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核查工作。最终确定2017年在册贫困规模1069户2947人,新评定低保对象349户489人。
2、在脱贫攻坚团和镇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严格程序标准,开展动态调整,2017年顺利脱贫425户1239人,系统保留在册贫困人口640户1718人;脱贫贫困村2个,未脱贫贫困村4个。
3、2016年产业扶贫资金429.26万元,已经全部兑付到位。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774.6445万元,共兑付760.7445,兑付率为98%,实现了二次帮扶资金兑付的全覆盖。
4、结合双包双推十覆盖,新建郑家硷等村生产桥7座,平整土地550亩,村组道路硬化4.4公里,新修生产道路10.5公里,帮石畔250米,投入扶贫专项资金503万元。
产业反面
坚持果业为主、多业并举,按照转型发展、做大总量、做优存量的思路,全面助推山区农业现代化。
1、抓主导产业,提升发展动力,在前清水沟示范园、郑家硷村栽植山地苹果520亩,保留面积达到4396亩;在宽焉、郑家硷等11个村栽植中药材4000亩,保留面积达到7850亩;核桃保留面积12800亩;新增200只以上专业养羊户8家,羊子存栏量达到23000只;新建李新庄村100头以上肉驴养殖场一处。
2、抓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全镇新增专业合作社9家,餐饮行业8家;
3、抓责任落实,强化集中管护,包镇县级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分别确定了包抓园区,20个行政村分别聘请了生态护林员,同时落实了各包片片长为所包片区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护林员为划分区域的直接管护责任人。
项目方面
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全力将“追赶超越”定位落实在项目支撑上。全镇完成镇内生产总值3.1亿元,同比增长12.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30万元,新增四上企业1家。绥延高速公路淮宁湾过境段环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高速路出口1.5公里范围内整体规划和物流园区160亩征地工作;新建村级阵地一处,村文化广场3处;完成了镇中心小学校舍、操场改造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600亩;子南路沿线村环境卫生开展了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启动实施了寺家坪村省级美丽乡村和姜家湾村县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淮宁湾镇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淮宁湾镇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28项,完成18项,未全面完成4项,未完成6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淮宁湾镇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68.4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二级指标绩效自评情况内容。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自评报告报送及公开、自评报告真实性、自评报告完整性、自评程序的规定执行等14项三级指标。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淮宁湾镇绩效自评中描述任务基本圆满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得分为90分,再评价得分为71.25分,分值差额为18.75分。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3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结余超过上年结转、公务卡使用率低、三公经费决算数与账面数不一致、应收款和应付款都有余额、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预决算公开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统一、资产管理安全性几个方面。
二是产出方面通过对绩效自评情况和职责履行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0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自评报告未按规定公开及报送、自评报告公开内容和账务不一致等几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原因为自评没有此项指标。
三是效果方面对社会效益和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4.6分,再评价对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自评则未开展调查。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分,再评价得分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全面完成任务。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0分,再评价得分3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2.73%)。16项评价中全面完成10项,未全面完成2项任务,未完成4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淮宁湾镇在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应收款和应付款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资产利用率方面执行的比较好。
未全面完成项:
1、绩效管理制度中未建立绩效监控制度和结果应用制度,扣2分。
2、固定资产卡片汇总表与账面数不一致,扣1分。
未完成项:
1、资金结余较多。2016年资金结余757577.98元,2017年资金结余1472024.08元,2017年资金结余大于2016年资金结余,不得分。
2、公务卡使用率较低,不得分。
3、三公经费决算数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4、预决算公开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2分,再评价得分3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6.19%)。9项主要产出指标中,完成6项,未全面完成未完成1项,未完成2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淮宁湾镇在职责履行中基本完成任务,新增栽植中药材4000亩;新栽山地苹果1150亩;完成了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完成了2个村、406户61193人的脱贫任务。
未全面完成项:
在职责履行中畜牧产业方面部分未提供资料,扣1分。
未完成项:
1、淮宁湾镇自评报告于2018年8月10日之后公开,未能按规定时限公开,不得分。
2、自评报告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共10分,20个部门满意度的平均值为93.525,淮宁湾镇满意度为88.4,低5.125个百分点,得5.4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地方存在账实、账账、账证不相符的现象。
(二)预算执行率比较低,年底资金结存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支付方式不够规范,根据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有部分应使用公务卡而未使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往来款项有长期挂账现象。
(五)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绩效方面比较明显。
(六)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七、建议
(一)认真学习有关财会专业知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
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严格按照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提高预算支付进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对存量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该支付的尽快支付,超过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结余结存资金按规定程序交回财政部门,尽可能地降低资金的结余结存,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尽快完善和制定各项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特别是尽快按规定程序积极消化挂账。
(四)规范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每一次单位自评工作,必须按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设计指标、实地抽查等程序进行。做到绩效评价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评价结果真实可靠,有利于评价结果的应用。